Re: [问挂] 签了名,是否等于无条件同意放弃补假/双倍薪??

楼主: yasaq (kk)   2015-05-09 18:46:35
※ 引述《eskylace (esky)》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在某大卖场工作
: 有件事因为这涉及到很多基层劳工的权益,
: 所以我就在这PO 了 
: 谢谢您的阅读 =]:
: 公司4月开始要员工在假表上签名,
: 说"因19天国定假日挪移需员工同意"
: http://postimg.org/image/3nbsa849z/
: 所以意思是不是 如果我们在假表上签了名,
: 等于同意放弃补假/双倍薪?
: 之前上司叫我签就签了, 也没多问 ,
: 而且所有人都签了
: 我猜其他人签,也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吧
: 不然谁愿意无条件放弃补假/双倍薪?
: 而如果我下个月拒绝签名
: 假设全公司只有我不肯签,
: 公司可以用这理由解雇我吗?
: 我想过问部门主管,
: 可是根据过往经验,
: 感觉他就是会对上面 恭恭敬敬,
: 言听计从 怕事的人 问了不会有用
: 因此上来 请教各位我该怎么做?
: 问的卦是:做服务业的都要这样吗?行窥?
: 另外,虽然这是2011的新闻,我想它仍然适用:
: http://web.pts.org.tw/hakka/news/detail.php?id=70815 
从你发的图来看应该是本来月休4-5天 然后加上挪的假凑成固定月休六天
所以这的同意书就是在问你
“所有的国定假日都用补休代替双薪好不好?”
至于不签会不会被解雇 当然是不会
会这样就解雇的雇主对这种法律根本懒得管 最好是还会发同意书让你签
那不签会有什么影响?
大概就是万年不调薪 “你想调薪? 那就签”“你想升职? 那就签”
大概就这样而已
如果是后面应征的大概不同意就进不去了
不过对已经进去的就没差了
作者: pujos (lks)   2015-05-09 18:49:00
其实只有+1倍薪,原国定假日无论有无出勤本来就薪水2倍薪的说法很容易误解变成双方误会另外这同意书其实是应付检查用的,并不代表会变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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