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验DNA翻案 坐牢4年突获释
男子吕介闵被控杀害女友而入狱,高检署收到他喊冤的信也觉得全案有疑义,重新采集他
唾液和留在死者胸部的凶手唾液比对,发现不相符;高检署唯恐凶手另有其人而声请再审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裁准再审,成为检察官为被告利益声请再审成功的首例。
被判刑十三年、入狱服刑四年的吕介闵,昨天下午三时卅分获释,他步出监狱时仅简短说
“被冤枉、一定清白”,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台北陪妈妈吃饭、过母亲节,随后搭狱方代叫
的出租车离开。
明德外役监狱表示,昨天下午接到士林地检署传真的释票后立刻通知吕介闵,吕有点讶异
,收拾衣物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狱方说,吕介闵符合外役监遴选条件,今年三月从台
北监狱移入明德外役监服刑,平日表现正常、无违规纪录。
吕介闵(卅四岁)被控于二○○○年杀害女友,因缺乏凶器等直接证据,一、二审均获判
无罪,不过更一审、更二审、更三审及三审都以吕没通过测谎,被害人左乳房遭咬伤的咬
痕齿列与吕相符等间接证据,认定他有罪,最后判刑十三年确定,吕于二○一○年入狱。
吕介闵始终坚称清白,他的母亲也不相信儿子杀人,母子俩分别写信向最高检察署陈情,
希望声请非常上诉或再审;检察总长颜大和发交高检署研究是否声请再审,经检察官陈宏
达重新采证鉴定发现死者胸部唾液非吕所留下,向高院声请再审。
高院审理认为,本案发生在十五年前,当时男性Y染色体DNA鉴定技术尚未成熟,只能
鉴定出被害人左乳房有男性染色体、无法判别染色体是吕介闵的,新鉴定结果“排除”染
色体来自吕。
此外,咬痕比对及测谎结果在科学验证上有重大疑义,法医只比对齿痕的平面痕迹就认定
该痕迹与吕介闵齿痕不相违背,但究竟有多少人“不相违背”?鉴定可信度令人质疑。
高院也质疑,吕介闵若能在涉案后数小时梳洗干净、从容上班,事后还彻底灭证,可堪称
“完美犯罪”,但对于当时年仅廿岁、没前科的吕来说,应该不太可能,决定给吕介闵一
个重新接受审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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