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宗教法人财务透明 内政部指非针对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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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19:55
慈济基金会善款用途引发外界热议,内政部下午部务会报通过整合民间及学者新版《宗教
团体法》草案,将全国1万5千多座宫庙寺院都纳入规范,鼓励宫庙寺院登记为“宗教法人
”,促宗教团体财务走向公开透明。不过,内政部表示,参纳各界意见及因应宗教团体发
展需求,对于目前登记有案宫庙寺院,如无法或不愿转换为宗教法人,在不违反公益原则
下,规定得继续运作,以维护其既有权益。
内政部次长陈纯敬也说,这不是针对慈济,慈济功德会目前是宗教性的财团法人,但还不
是宗教法人,未来慈济功德会可自行选择是否登记为宗教法人。
为妥适处理宗教团体财务相关问题,草案规定“宗教法人”每年必须将财务报告报主管机
关,年度收支达一定金额以上则应经会计师签证。“宗教法人”对外募集财物,也应将提
供者的姓名、金额或内容相关资讯,对外公开及报主管机关备查,以昭公信。此外,同时
规范宗教团体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的申请要件与一般团体相同,可依公产管理法规办理土
地的出租、让售或委托经营。
内政部推“宗教团体法”草案,已“四进四出”立法院,至今20年无法完成立法。行政院
决定改弦更张,让新版宗教团体法草案,仅限缩在“宗教法人”。为防止宗教团体以宗教
之名,行私利、洗钱之弊,草案明订宗教法人对其设立登记财产、孳息及其他各项所得,
不得有分配盈余的行为。(王家俊/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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