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 新北市府卖地 连市民祖坟也卖掉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5-03
〔记者何玉华/新北报导〕家住台北市的姚小姐,今年四月五日到新北市三峡山区的祖坟
扫墓,邻人告知山坡土地已经被卖掉,她调查发现竟是新北市政府代为标售。新北市政府
地政局地籍科长林圭宏说是依规定公告办理地籍清理、标售,姚小姐可申请返还标售的土
地价金,市府也可协助与得标者沟通后续处理。
当事人有继承权 不解为何卖掉
姚小姐说,土地上有两门祖坟,每年固定会在清明节去扫墓,附近住户也知道,不清楚怎
么会被政府标售?接受陈情的新北市议员许昭兴说,政府拍卖的是人民的财产,应该要更
严谨。
姚小姐说,土地所有人登记的是外公的名字,母亲是独生女,继承土地后没有办理登记,
十几年前母亲过世,她与父亲共同继承,曾听父亲说委托代书办理登记,但不清楚什么原
因没办成,父亲几年前过世,她继承土地。调地籍资料发现去年十一月中,所有权人从阿
公的名字经买卖变更为他人。
官员︰地籍清查 墓地属于标的地上物
地政局地籍科长林圭宏说,该笔土地于民国九十九年进行地籍清查,属有地主、无住址的
状态,依规定办理地籍清理公告,民国一百年申请登记期届满,开始安排标售,新北因件
数多,直到一○三年才办理该笔土地公告。这期间权利人都可以检具资料申请更正登记;
若没办登记,依地籍清理条例第十一条,由主管机关代为标售,标售金额是八百多万元。
林圭宏也说解释,标售前会到现场会勘,可能没注意到被荒草掩盖住的墓,这部分会检讨
。但据内政部九十九年工作会议决议,墓地属标售标的上的地上物之一。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6846
5.备注:
虽然是有点旧的新闻 但是我突然想到
所以"有地主无地址"的土地 也都可以比照辨理 有疑虑的"党产" 就全部都合法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