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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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版上多位法律神人协助,建议小鲁:
那块地属于小鲁的社区,身为住户之一,小鲁也算是拥有该地的所有权持
分之一。在管委会私下让人占据,也承认不该这么做,但依旧迟未改正之
后,小鲁的行为是属于阻却违法的行为。说我们没有公权力,无法这么做
的人可以休矣。
后续处理是:
1. 自己保管招牌,发存证信函给相关人士,避免成立损毁及侵占罪嫌。
2. 向警方调阅被围的录影记录,证明自己未动手,避免成立伤害罪嫌。
小鲁已经去电各议员立委,并发存证信函,告知他们说目前招牌由我保管。
据侧面了解,他们都不愿意承认是他们装的,而说是支持者热心赞助。
里长一推三不知,不知物品所有人是谁,还说联络不到前任里长。我也已
发存证信函告知里长,请里长联络物品所有人。总之,目前没人愿意承认
是招牌所有人。
管委会主委是五月初才上任,据他说这也是十多年来的陋习,不知哪一任
主委同意里长放置,后面的主委都不愿意得罪议员、里长,就这么放著,
还继续让人扩建。
虽然众多媒体想做这条新闻,但我的法律顾问建议我说,由于目前对方未
提告,媒体专访等手段留在后头。发完存证信函,在法律层面上站得住脚
后,待对方反应后再做下一动作。
目前我猜他们是不愿意继续闹大啦,闹大的话,我这里有跟里长沟通的时
候,他不顾里民安全,硬要我装回去,再请建管处来拆的画面。当然,跟
各阑尾服务处沟通时的录音也都留着的。
检讨:
花了两整天搞这事,虽然达成了原来目的,但只有深深的悲哀和疲累。
“为什么错的事情放了十多年,就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
“为什么行政体系及社区旧有结构,可以依法不行政,互踢皮球。
等你做出动作时,才又要求你依法不得这么做?”
所谓依法行政之间的灰色地带,人情面子关系,实在很令人气馁。
我才搞两天就累成这样,那些割阑尾团队、黑岛青、公投盟、护树盟等等
社运团体,对抗的可是国家机器跟财团啊!那些人,才更令人佩服吧!
大家都是有工作、有家庭的人,跟街坊邻居也只是点头之交。在这现实下,
要怎么建立社区共识感,而不是让老一辈的紧抓着既有组织,有关系变成
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这才是地方政治最困难的地方。
愿你也能在你的生活领域,实现小小的转型正义。
现在干净的社区视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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