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即时新闻)作者: Yahoo!奇摩 | 2015年5月8日 下午1:09
发生于民国89年间的北市内湖公园郭姓女子裸尸命案,被控杀人的吕介闵遭判13年定谳后
,检方验DNA后,声请再审。高院今天认定,本案确实有新证据,足认吕介闵应受无罪判
决。全案再审并停止吕男刑罚,吕男将获释。
高院认为,刑事警察局于判决确定后的104年1月间受高检署委托采集吕介闵的唾液DNA与
被害人左乳房棉棒检出的男性Y染色体DNA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型别不同,因此犯嫌另有其
人。
根据民国99年法院确定判决指出,吕介闵和被害人是在加油站打工认 识,成为男女朋友
,后来吕介闵移情别恋。
89年7月间,郭女到吕住处争论,两人到附近的内湖五号公园谈判争执,吕随手捡钝器重
击,把她活活打死;事后再将她衣裤褪去, 伪装遭人性侵。
全案缠讼期间,法院一、二审都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判决吕无罪;经检察官上诉后,高
院更一审时,法官查出,死者乳房上一个咬痕可疑,因而让案情逆转,吕被判11年。
全案到更二、更三审时,吕均被加重判刑为13年。最高法院在民国99年间驳回上诉,全案
定谳。
不过,台湾高检署检察官日前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再审并声请吕介闵停止刑罚执行。高院
今天裁准,全案再审并停止吕男刑罚,吕男将获释。
http://tinyurl.com/pdjoh57
这是迟来的正义吗!?
如果事后有人污辱身体呢?
但吕男应该可以申请国陪吧!
但打死人只判13年!?
另一则新闻写的比较详细:
http://udn.com/news/story/2/890030
吕介闵被控杀害女友裸尸案,被判13年定谳后,今天声请再审获准。高院说,当年科学鉴
定仅能判断死者胸部有男性y染色体,现在技术精准比对DNA,才发现吕男与y染色体的DNA
不符。
检警侦办期间,吕男曾被收押两天,办案人员同时在死者下体采到吕男的DNA,另在死者
胸部咬痕采集检体,经送验为男性y染色体,士林地检署检察官审酌两人为男女朋友,死
者并无被强制性交的痕迹,依杀人罪起诉吕男。
但让我更乱了。能验出下体DNA 是吕男,但咬痕检体却不行!呃~~
更早期的新闻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301
法医是石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