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 “帮我脱衣服…”醉妹骑男友 尺寸不对惊觉认错人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政峰/基隆报导〕18岁辣妹妮妮(化名)初见陌生人19岁
吴男就要求“帮我脱衣服”,原来是她酒后喝茫了,误认吴男是男
友,吴男顺水推舟,在马桶上与她作爱,妮妮做到一半才惊觉“尺
寸不对”,将吴男推开,一年后男友辗转知情,劝她去报警,基隆
地检署依乘机性交罪起诉吴男。
一年后男友得知前年3月间,妮妮与同学到基隆一家KTV包厢饮酒作
乐,席间吴男加入,众人纷纷喝挂倒在沙发上,穿着短裙与背心的
妮妮不胜酒力呕吐,弄脏衣服。
吴男自告奋勇扶妮妮到厕所换衣服,但她实在喝太醉,在厕间内踉
跄跌在吴男怀里,误以为眼前的人是男友,娇嗔说“帮我脱衣服”。
吴男也顺势脱去妮妮衣服,动手抚胸,妮妮迷茫中主动“喇舌”回
应,两人在马桶上性交,几分钟后妮妮隐约觉得“尺寸不对”,睁
开眼睛才发现不是男友,瞬间惊醒把吴男推开,不顾衣衫不整就冲
出门。
吴男先到外头机车拿衣服再回包厢,妮妮一看到吴男进来,就当着
现场5、6位同学的面,怒指吴说“他╳我!”现场一片尴尬,立即
散会。
一年后,妮妮的男友辗转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个消息,质问妮妮,妮
妮哭着说当天真的喝醉了,才被趁虚而入,在男友劝说下,她决定
由母亲陪同去报案。
吴男到案说是妮妮主动要他帮忙脱衣服、使出法式舌吻、甚至坐在
他身上“摇摇”,怎么可能是性侵。妮妮不否认这些,但前提是她
喝醉了,把他误认为男友,并非合意性交。
女决定告陌生男性侵
在场友人证称,妮妮当天确已喝得不省人事,妮妮和吴男首次见面
,妮妮不是会一夜情的人,检方因此认定吴男涉嫌乘机性交。
律师陈纬庆认为,检方采取女方说词起诉,是基于保护女性被害人
,但吴男与妮妮是在众多友人面前进入厕间,有诸多疑点待厘清,
检方应举证说服法院为何在场人不制止,也不通报相关单位,反而
等一年后男友知情才提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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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妮妮 4 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