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0858B ()》之铭言:
: 假设有一个年轻男生
: 可能是抢劫,也可能是对方打错人
: 总之,假设这位男生在被打之前没犯法的情况下
: 走在路上被人家莫名其妙痛扁,起码是被打到流血的程度
: 那么这个挨揍的人,该怎么做,将来才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例如被判防卫过当等)
: (假设双方都是台湾人,案发地点也在台湾,也不考虑什么有的没的党证因素)
: 今天我跟我同学在争论这件事
: 他跟我说只有乖乖挨打不还手,而且不能让打人的人受到任何伤,才是唯一解
: 虽然不爽,但我发现我似乎无法反驳...
如果还手
对方可以赖说是互殴
就要看谁的伤严重求偿比较多
有次开车中窗户没关
遇到疯子来抓住我的头发狂揍我
最后告那人渣伤害
只拿到三万块
虽然只是皮外伤
但也是蛮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