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KANO》海捞3亿 嘉农校友要讨回馈金

楼主: RollUp (轮动)   2015-05-06 14:34:29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爱肝)》之铭言:
: → gomi: 说真的 我还不知道有书 05/06 10:50
: → kutkin: 只要这东西存在 他就是有权利了 05/06 10:51
: 推 taiwan81903: 我想这是史料参考、授权的问题,看比例跟怎么判吧 05/06 10:56
: → kutkin: 本来就先写先赢 这就是著作权 当然现在听说最多50年 05/06 10:56
: → steven211: 嘉大授权...包括参考本吗 全部扯起来好像还满.... 05/06 10:57
: → dennis99: 历史事件最好是先写先赢,这样光第一个拍国父传的就赚翻 05/06 10:58
: → kutkin: 嘉大只有那个商标啦。 现在蔡先生要讨的是其他的 05/06 10:58
: → steven211: 又多学了一次教训 XD 05/06 10:58
: → smalltwo: 有买票看电影就叫关心?那有看A片尻一枪也是关心女优搂 05/06 10:58
: 推 lambda: 魏不是有去访问过苏正生 这本书只是参考资料之一吧 05/06 10:59
: → ss59418ss: 笑死 先证明魏导电影抄袭他的书再来谈著作权吧 05/06 10:59
: → kutkin: 那一本书本来就很少人知道 05/06 11:00
: → kutkin: 但是他确实是存在了 05/06 11:00
: → tkucuh: 书是参考资料之一没错。 05/06 11:00
: → dennis99: 光开头日本人坐火车跟嘉南大圳那两段就跟蔡的书无关了 05/06 11:00
: → steven211: 参考书 + 自己想的一些故事 = 改编 XD 05/06 11:01
: → shinbird: 但著作权不会因为出书量少而消灭啊,而魏的确有"参考"? 05/06 11:05
: → kutkin: 是,就是有参考,我只是回应有人说你不关心这点 05/06 11:06
: 而蔡的部分则是他认为电影的部分都是参考他书的内容,却完全没有事先告知他,
:
: 只有在海报上打上总顾问。
:
: 书的作者与校方是两方面不同的意见。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1:18:14
: 推 LeeGarDer: 书应该不是重点 商标才是吧? 05/06 11:19
: → LeeGarDer: 无偿授权两年 那过两年再和校方谈后续的授权金 05/06 11:20
: → LeeGarDer: 那之后就直接谈授权方式就好了 05/06 11:21
: → kutkin: 两个都是重点。 对蔡来说 书更是有意义 05/06 11:21
: → LeeGarDer: 我是不太懂为什么会跳出来放话 当初两造不是都同意两年 05/06 11:22
: → LeeGarDer: 无偿后续再谈了吗 05/06 11:22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1:25:12
: → LeeGarDer: 总之,书和商标是两件可以分开看的事情吧 05/06 11:23
: 推 LeeGarDer: 商标的部分校方可以按照之前的协议谈后续授权方式 05/06 11:25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1:25:55
: 推 LeeGarDer: 蔡只能代表自己吧(书) 商标的部分不是早在两年前就完 05/06 12:01
: → LeeGarDer: 美解决了? 05/06 12:02
: 看我内文标红字的部分就知道了,蔡前半段是在讲他自已(书)的部分,后半段则应该只是
: 在帮校方抱不平。不过我觉得校方的处理归校方。他只要处理自已的部分就好了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2:04:28
: → LeeGarDer: 还是那本书的权利其实是在嘉义大学手上? 05/06 12:03
: 推 LeeGarDer: 那就只有书有争议不是吗?有权利争议的目前只剩下书了 05/06 12:07
: 阿灾,书没看过,但要看书是蔡自已写的,还是校方请他去采访写的?然后电影参考到多少。
: 不过海报上的确有他的名字就是了
: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c/c0/Kano-2014-film-poster.jpg
: 蔡要告也是可以去告,看法官怎么判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2:11:14
: 推 LeeGarDer: 商标已经有秘书准备处理下一轮合约了啊 05/06 12:09
: 推 LeeGarDer: 魏也的确是根据史实(蔡的书)改编的吧 05/06 12:13
: 史实部分就要看蔡只是纯记录口述,还是有加入自已的看法跟意见,
: 但只要有他整理跟归纳,他就有著作权。
: 就像索尼要拍贾伯斯传记,也是要得到传记作者的授权与同意才能拍,
: 不是贾伯斯本人或家人同意就行了。
: ※ 编辑: shinbird (59.125.46.247), 05/06/2015 12:16:31
KANO商标权争执是一回事...
但是侵权到书的部分,查了一下“他的书”是指这本吧?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61486
典藏台湾棒球史-嘉农棒球(1928-2005)
总策划:蔡武璋
 编 著:林华韦、林玫君
台湾棒球维基馆的介绍 http://goo.gl/my9ZkL
《典藏台湾棒球史-嘉农棒球》是由嘉义大学校友总会名誉理事长蔡武璋总策划,
邀请世界棒球经典赛中华队总教练林华韦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体育史教授林玫君
共同编著,并由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于2005年10月出版发行的棒球书籍。
据林华韦表示,当初是应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全寿之邀,决定接下这项
重担,由蒐集资料、编著、发行,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实际投入编篡工作为两
个月,内容难免有疏漏之处,但希望能藉这本书的出版,让国人看见嘉农人为台
湾棒球运动付出的身影,进而将棒球场上奋斗的精神传承下去。
那这本书的著作财产权所有人是蔡武璋吗?
应该是当时的行政院体育委员会,现已改制的行政院教育部体育署吧
政府出版品资讯网写得更直接:
http://open.nat.gov.tw/OpenFront/gpnet_detail.jspx?gpn=1009403074
典藏台湾棒球史-嘉农棒球 95年优良政府出版品奖 入围
编/著/译者: 陈全寿
出版机关: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出版年月: 民国94年10月
林华韦林玫君蔡武璋三人名字全部不见,
编著译者直接写上当时体育会主委陈全寿(2004/5/20-2007/1/29)了
旺中的周刊王写的内容报导,
让我个人感觉讲得好像是把政府出版品变成是蔡武璋自己的书
=_=
然后就算政府直接跳下来告魏德圣好了,政府要用什么罪名告?
抄袭历史?抄袭政府出版品(内容是历史)?
作者: kuninaka   2015-05-06 14:35:00
原来是政府出版品,害我以为是私人著作
作者: uhmeiouramu (优文老祖)   2015-05-06 14:35:00
舔日罪吧 赏一丈红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5-05-06 14:36:00
侵权阿 又不是公法人被侵权就不能告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06 14:37:00
政府出版品还是可以提告啊。只是原告变体委会而已= =又不是政府出版品就自动变成公共财了不过周刊的确写的一副是蔡是原作者的样子,企图带风向这样看来下体委会只是发行商。作者是林华韦跟林玫君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06 14:42:00
Kano剧本是当年拿金穗奖 魏德圣和陈嘉蔚的作品 感言有感谢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06 14:43:00
但蔡是总策划,的确也算拥有著作权。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06 14:43:00
蔡武璋提供资料 和感谢苏正生口述....但说到底 提供剧本的资料 算编剧吗?再说怎么可能没告知他会用这些资料 这是2009年得奖剧本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06 14:45:00
论文都得写引用出处了,如果没写算抄袭没错啊= =
作者: fuxin999 (高雄盐埕旭)   2015-05-06 14:45:00
国库变私库的概念吗?!
作者: YMSH205 (^^)   2015-05-06 14:45:00
有点难懂 所以蔡是用什么身份出来告人@_@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06 14:47:00
策划人,表示这本书是他提案发起,并找人帮忙写跟发行的他的身分跟鹿鼎记的庄廷鑨编明史的角色一样
作者: ceiba5566 (Ceiba56)   2015-05-06 14:55:00
从头到尾也没对那本书的著作权有争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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