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供19岁男友挥霍 少女一年接客1162次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19岁高姓男子与16岁少女小宣(化名)同居,为了生活,高男
竟让小宣下海卖淫,打算等存够200万元后,2人要“幸福开店”,不料小宣1年共接客
1162次,虽然赚了244万的皮肉钱,但2人挥霍无度,买车、修车、缴罚单,被逮时存款仅
剩9万元。
收入244万 存款仅9万
这对小男女朋友不但异想天开,美梦破灭,台中检方昨还将高男及媒介卖淫的5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高男与小宣为了筹措房租及生活费,找上范姓、卓姓2名经纪人,表明小宣
愿下海卖淫,希望每次抽5千元,赚到200万后两人要开家店,一起顾店快乐生活。
2经纪人说自己势力范围在彰化,价钱较低,每次只能抽2100元,高男与小宣回说会破坏
行情而拒绝,但数日后又妥协而回头找2经纪人。
变态上门也不敢拒绝
因小宣才16岁,双方还签下“工作合约”,范、卓提出的要求,高与小宣须全力配合,而
平常不能对小宣动粗、言语伤害或激怒小宣使其做出自残行为,范、卓则务必以追求小宣
最大利益为原则。
小宣为了赚钱,每月几乎接客近百次,且对客人变态要求也不敢拒绝,还曾夜奔桃园、新
竹等价钱较高的地区卖淫,可抽到3000元至3500元,最后一个月还到桃园接客百余次。
小宣心情煎熬,可是因深爱高男,即使月经来陷入低潮,仍因高男会鼓励她再忍耐一下,
不然“下个月房租缴不出来很糗”,就这样哄骗小宣持续到103年12月27日与范、卓等被
查获。
检方调查,102年12月起到103年12月27日止,小宣接客1162次,每次抽2100元,其中百余
次抽到3000元,至少已赚进244万元,不过这一年来两人买车、修车、缴罚单,挥霍不知
节制,小宣被查获时,存款仅剩9万余元。
光速赚钱 光速败光
员警表示,以这种存钱速度,小宣至少要卖淫20年,才能存到200万元,员警得知2人的故
事,感叹“傻小孩”,检方依妨害风化等罪起诉高、范、卓等5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7815
5.备注:
才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