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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
49 分钟前 · 编辑纪录 ·
【柱姐上菜-就是实在!】
柱柱姐告诉大家:有没有“九二共识”?什么是“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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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伦主席去大陆访问,李登辉前总统再跳出来说,没有“九二共识”。到底有没有
“九二共识”。这件事马虎不得,大家都不能乱说话,按照事实说真话。我今天把“九二
共识”形成的经过呈现如下,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到底有没有“九二共识”,什么是“九
二共识”?我也要问蔡英文,您是不接受“九二共识”这个名相,还是不接受它的精神及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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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1987年台湾开放老兵返乡探亲,开启了两岸交流。因两岸民间
交流渐趋频繁,有关两岸文书验证及共同打击犯罪问题,亟待解决。海基会于1992年3月
派代表赴北京与海协会首度协商,随后两会经数度函电沟通,决定在1992年10月28日在香
港协商有关两岸文书查证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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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岸各自表述自己的立场
(1)北京的立场:主要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在此之前,北京提出此项协议需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并要求在协议文中加载
相关文字。海协会并提出五种方案。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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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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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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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考虑到海峡两岸存在不同制度(或国家尚
未完成统一)的现实,这类事务有其特殊性,通过海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基会的平
等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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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四: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两
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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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五: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依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
国之原则的共识,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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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方案中均载有“两岸文书查证是中国内部的事务”或“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
原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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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协会提出的五种方案,台北方面均表示无法接受,但是也体认,“一个中国原
则”是北京不可能退让的底线,而且“一个中国原则”本来也就是中华民国的宪政立场,
只是北京已经在国际间占据了“中国”这个话语权,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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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北的立场:主要是“一中各表”
1992年8月1日国家统一委员会对一个中国的涵义预作解释,做为台北方面的基本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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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会通过的“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的看法是:“海
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
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
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目前之治权,则
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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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陆海协会所提出的五种表述方案,台湾方面陆委会经反复研酌,也提出五种对
案,授权海基会于会谈中酌情提出。海基会将陆委会授权的五种表达方案,酌加修正为三
种,并获陆委会同意,这三种表达方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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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鉴于中国仍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
由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妥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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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海峡两岸文书查证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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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
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
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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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28日,双方由海基会与海协会代表在香港商谈。在商谈的过程中,双方各
依序提出表达方案,反复折冲。基于对“一个中国”问题难有共识,陆委会乃授权海基会
以各自口头表述方式,以解决此一问题。海协会代表对此提议未表接受,中止商谈。海基
会代表则停留至11月5日,见海协会代表无返港续商之意愿后,才离港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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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并于11月3日发布新闻稿表示:“海协会在本次香港商谈中,对‘一个中国’
原则一再坚持应当有所表述,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可以
接受。至于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我方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八
月一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同日,海基会致海协会函中亦表达
完全相同之意见。海协会孙亚夫并于是日致电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表示尊重并接受海基
会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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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海协会于11月16日致函海基会表示:“在香港商谈中,海基会代表建议,采用
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提出具体表述内容。其中明确表达了两
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11月3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方面的同
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11月3日电
话告知陈荣杰先生。……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
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
治涵义。本此精神,对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物)加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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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11月16日来函后,海基会没有立即回函,海协会即于11月30日再度来函,希望
早日实现“汪辜会晤”,并建议12月上旬进行预备性磋商,12月下旬实现“汪辜会晤”。
后续的发展是,预备性磋商及辜汪会谈,均是到了1993年4月上旬及下旬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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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岸对“九二共识”的立场与原则:两点相同、一点不同
从两会往来的互动与文件中,可以看出,两会开始时陷入僵局,其关键在于两岸对于“一
个中国原则”的看法不一。后来台北在国家统一委员会对“一个中国的涵义”作出声明后
,两会日后才得以开启辜汪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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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彼此能够相互接受的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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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方面的立场与原则包括三点:(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2)谋求国家的统一;
(3)有关两岸事务性协商,对“一个中国”的政治意涵采取“一中不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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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上第三个“一中不表”立场仅限于两岸事务性商谈,换言之,并没有说明,两
岸未来可能的政治性商谈是否亦适用“一中不表”原则。不过,从北京的立场看来,未来
两岸的政治性商谈,有关一个中国原则或国家统一问题上不会接受“各自表述”的立场。
正如同北京所说的,只有“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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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方面的立场与原则,在海基会第三个方案中说得很清楚,也包括三点:(1)谋求
中国统一;(2)坚持一个中国原则;(3)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意涵采取口头各自表述立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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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1992年两岸之间有所谓的“共识”,那么这个“共识”应该包括北京与台北分
别表达的上述三项立场,缺一不可。将两者做一比较可以发现,两岸相同地方在于“坚持
一个中国原则”与“谋求国家统一”,不同地方在于北京认为在事务性协商上,对一个中
国的政治意涵“不表”,台北方面则认为两岸在“一中”政治意涵上可以“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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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二共识”名词的出现
2000年政党轮替,民进党5月上台。在民进党上台以前,曾任陆委会主委,也是公认
“九二共识”这个名词的创始人苏起在他的文章中表示:“因为忧虑两岸前景,希望能创
造某个模糊概念,让两岸能在‘一个中国’问题上解套,本人曾在2000年4月脱离公职期
前夕,创造‘九二共识’这一个新名词,企图避开‘一个中国’这四个字,并涵盖两岸各
党的主张”(苏起,〈序:“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意义与贡献〉,苏起、郑安国
主编,《“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史实》,2002年,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第VII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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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起的文字来看,用“九二共识”来取代“一中各表”,其目的在化解民进党对于
“一个中国”可能无法接受的疑虑,希望将1992年两会所达成的“共识”,笼统模糊以“
九二共识”表之。只是他没有想到,他的善意并没有被民进党接受。民进党迄今为止,仍
旧不接受“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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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日公布的《洪秀柱对于两岸政治论述的说帖》里面谈得非常清楚,在我看来,
所谓“九二共识”,其实是1992年两会协商期间,彼此“求同存异”所达成的一个互信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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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前总统其实就是当时的当事人,应该完全清楚知晓这段历史与过程。“九二共
识”这个名词说法,出现在2000年,但是它的本质却是原原本本地在那里。民进党其实可
以说清楚,是不接受“九二共识”这个名词,还是不接受其精神及内涵。李登辉前总统年
纪也大了,或许他已经忘了这段历史,他也不会再选总统。民进党蔡英文主席可是要选总
统的人,就不能不说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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