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管不住老婆嘴 竹科男判付前妻1800万
2015-05-04 14:55
〔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管不住老婆的嘴,引发前妻全面反击!
柯姓竹科女工程师96年与同为竹科工程师的陈男协议离婚后,陈男另结新欢与胡女再婚,
没想到胡女不断骚扰柯女,为此柯女与陈男签切结书,柯女要求赔偿房子、汽车与每月4
万元直到119年,新竹地院法官如数判准,总计陈男因管不住老婆的嘴,必须付出1800万
元的昂贵代价。
柯女说,与陈男协议离婚后,因陈妻胡女仍不断骚扰她,经她多次向陈男要求制止胡女行
为,然始终未获改善,陈男为赔偿她,乃于99年1月9日写下切结书,并于10天后持往新竹
地院公证。
依切结书内容,陈男应给付柯女自99年2月至119年2月止,按月给付4万元,新竹市的房子
与轿车均过户给柯女。事后柯女发现,陈男竟偷偷将房子过户给他人,愤而提起履行协议
官司,并要求陈男赔房价约729万元。
陈男辩称,切结书其实是赠与契约,可以撤销,虽经公证,但当时双方仍有约定,日后若
胡女没骚扰的话,切结书就无效。而签完切结书并经法院公证后,妻子已停止骚扰前妻的
行为,切结书就属无效,前妻不能请求履行。
法官调查,胡女不断以line讯息、电话或短信方式奚落柯女,提及“柯女!不要脸,拿了
不该拿的钱,死都不还!”、“姓柯的贱鸡,别再找我老公拿钱!”等语,甚为明确。
法官认为,双方所立切结书从内容推论,因胡女不断骚扰前妻,柯女先前已向前夫提出要
求,前夫陈男才写下切结书,同意柯女之前所提出的条件,认为柯女主张可采信。
最后法官认定陈男是因现任妻子不断骚扰前妻,才依前妻先前的要求,对她负损害赔偿责
任而切结,并不是赠与契约,最后判陈男应支付前妻729万元,百万元福特轿车也应过户
,另外每个月的4万元则如数照应付到119年2月,总计陈男因管不住妻子的嘴,必须付出
将近1800万元的昂贵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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