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离家30年母泪洒法庭“孩子别养我”
2015-05-04 02:54:15 联合报 记者蔡昕颖/新竹市报导
妇人“阿雯”卅年前离家出走,留下三名年幼儿女不曾探望,去年提出给付扶养费诉讼,
清贫的她为获得低收入户资格,当庭求法官判儿女免扶养,哭着向儿女道歉“是我亏欠,
你们不要抚养我”,法官最后判子女免扶养,阿雯也如愿获得低收资格。
六十岁妇人阿雯去年欲申请低收入户补助,因三名成年儿女都有稳定工作,因此不符资格
被驳回。她说,卅年前因不堪丈夫家暴,丢下当年三名分别五岁、四岁和一岁的儿女,只
身从南部到新竹谋生。
阿雯说,后来丈夫打官司与她结束婚姻关系,她才与另名男子相恋同居,没再婚也未再生
育,直到前年男友过世,她又遭工厂资遣,但年纪大找不到工作,因已成年的三名儿女都
有稳定工作,认定她有人扶养,无法申请低收资格才打官司。
双方首次重逢却在法庭上,彼此不认得,只能干瞪眼。阿雯的儿女告诉法官,当时年纪小
对母亲没印象,也不记得父亲有没有打母亲,成长过程长辈总说母亲“讨客兄”才抛家弃
子,因此一直以来不能谅解,更无法理解母亲出现竟是为了抚养费。
阿雯听到儿女的指控,泪洒法庭道歉,表示当年不会想,受不了家暴,以为可以一走了之
,对孩子满心亏欠,希望法官判免扶养,她只求申请到低收资格,靠补助生活,“是我错
了,现在就是我不要你们的报应”。
法律扶助基金会说,法官参酌阿雯及其儿女多名邻居、亲友证词,确认阿雯离家后不曾试
图探望小孩,双方无感情基础,且阿雯主动要求不要儿女扶养,因此判阿雯的三名小孩免
扶养,和解收场。
这起母亲兴讼却一心求输的官司,连法界人士都闻之鼻酸,据表示,即便是再糟糕的父母
,大多判决认定子女仍需扶养,阿雯自认亏欠而不愿造成子女负担,也算是为人母给孩子
最后且迟来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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