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5-03 10:26:24这个东西 我觉得可以推广
为什么?
这边说给你们听
钉子户很讨厌对不对?
建商只要搧风点火说他是同性恋,街头巷尾当然把他抓出来游街,然后被民众乱棒打死,
耶~ 就没有钉子户的问题了。
奥客很讨厌对不对?
店员只要说他是同性恋,逛街民众就会无脑推,把他乱棍打死,然后继续逛她们的街,
耶~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奥客。
老鸟摆老很讨厌对不对?
只要开会时说他是同性恋,被他欺负过的当然一致认同,然后被一人一棍乱棒打死,
耶~ 就没有老鸟欺负新人了。
政客很讨厌对不对?
政客的政敌只要说他是同性恋,无脑的民众就会一哄而上的把他打死然后脱光衣服游街,
耶~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政客。
当然我只是这样说说而已 我又不像______是个白痴
你们知道埃及的男生
只要是好朋友就会在街上手牵手吗?
而且路上的人看了也不觉得有什么
啊 忘了键盘肥宅一辈子没出过国
当然不晓得这件事
我只是看一堆IS眼里的邪教异端在那边推IS的行为 觉得很好笑而已
你们好像忘了自己也是被IS推下去的准候选人名单啊
※ 引述《a9568756 (azure)》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 ※ 例如苹果日报、奇摩新闻
: 2.完整新闻标题: 同性恋男 遭IS从屋顶丢下惨死
: ※ 标题没有写出来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5-03 10:28:00同性恋暴怒了!帮你推一下别生气齁~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5-05-03 10:29:00帮你推一下 崩溃哭哭喔XDDDDD
作者:
hot5566 (五六国庆日)
2015-05-03 10:32:00马来西亚的反对派领袖安华不就是这样,一直被巫统政权抹黑鸡奸罪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5-03 10:33:00其实IS的问题就是没有“证明”就审判,如此而已!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5-03 10:34:00不然把本篇“同性恋”换成其他犯罪,也是一样的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05-03 10:34:00台湾肥宅键盘支持然后去当地第一天就被丢了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5-03 10:35:00同理 抢你学妹的情敌 跟你应征同一份工作的竞争者 抢你车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5-03 10:35:00物以类聚,很意外吗
作者:
Balders (无限希望 无限未来)
2015-05-03 10:35:00猎巫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5-03 10:36:00欢迎指正
我不知道ISIS是怎么认定同性恋者,若他们是以同性性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5-03 10:38:00IS在这件事的问题,不是丢同性恋,而是没有“证明”就丢
hata5566 同性恋是不是犯罪,请问有什么争议???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5-03 10:41:00为什么自古以来许多国家及宗教都认定同性恋有罪?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5-03 10:41:00同性恋→有罪 杀异教徒买女奴回家爽→无罪
作者:
zxcvbbb ( )
2015-05-03 10:42:00真的是崩溃惹
作者:
searoar (æš—å‘大豆)
2015-05-03 10:51:00发废文 得第一
作者: fit 2015-05-03 10:52:00
同性恋不见得是犯罪,但是把人家杀掉就是不道德
作者:
godssun (Manocean)
2015-05-03 11:05:00哈哈!不推不行!
作者:
ldstar (落日满秋山)
2015-05-03 11:05:00哭哭~~
作者:
amury (快马加鞭)
2015-05-03 11:15:00这跟审不审判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同性恋有罪? 还是死罪!
作者:
IvanLord (施主,你还是自尽吧)
2015-05-03 11:16:00………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饭)
2015-05-03 11:29:00还研究哩..笑死人..到底懂个什么啊?
作者:
adifdtd (请加油~)
2015-05-03 11:31:00推这篇 推好色龙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3 11:39:00恐同症患者很恶心,该去就医囉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5-05-03 11:45:00就民智未开啊 以前的律法不合理的事多著了...
作者:
aceg502 (aceg502)
2015-05-03 11:47:00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