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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98 (be98)
2015-05-03 00:01:00替代役性侵夜归女 重判5年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5020158-1.aspx
前替代役男傅姓男子去年尾随夜归粉领族,不顾对方谎称有爱滋病仍执意性侵。台北地院
考量他恶习难改,依强制性交罪判刑5年。
判决指出,傅男原本在台北市第二殡仪馆担任替代役,在去年底到台北市信义区某国中附
近暗巷埋伏,在当天近晚间10时锁定一名夜归粉领族下手,趁机环抱、袭胸,将对方压制
在地,恫称“我是通缉犯,不要考验我的耐心,只要一下下就好,你想不想活命”。
被害人为求脱身,谎称自己有爱滋病。傅男却强行掐住被害人脖子,用手指性侵得逞。后
来路人听到被害人呼救声,上前大声制止,傅男随即逃逸,被害人报警处理。
检警根据监视器循线逮人,傅男坦承犯行,供称自己有经济压力,曾想去找小姐,但因太
贵而作罢。法官考量他有强盗、妨害性自主、性骚扰等前科,显然恶习难改,判刑5年,
全案可上诉。
作者:
Tiget56 (没有人)
2015-05-03 00:01:00五楼干的 快骂他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5-05-03 00:01:00都逃兵还犯法 这种直接跟正杰关在一起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5-03 00:03:00重判5年 好重喔
作者:
eu3 (^^)
2015-05-03 00:03:00手指而已..干白痴一个 花钱不会吗
作者:
eu3 (^^)
2015-05-03 00:04:005年算重了...只用手指而已替代役也不适用军法 而且还有军法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5-05-03 00:04:00
替代役很精实所以压力很大 其情可悯 尚能教化
替代役为什么不适用军法?军法上次不是废除了?(0.0)??
作者:
eu3 (^^)
2015-05-03 00:06:00...没有废除..GOOGLE很难吗只是把审判权一道普通法院 普通法用是军法裁判军人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5-05-03 00:07:00
替代役是内政部管的 不是兵
作者:
eu3 (^^)
2015-05-03 00:08:00你是不是没当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