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佩琪挺夫 “员警盯和监视器有何不同”

楼主: m79517nb   2015-05-02 15:06:59
其实现在在吵的不外乎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2
除了在警察不能或不宜当场拦停时才能迳行举发
另外还有人在担心监视器会被无限上纲影响人权
小弟提供一个解决方法给市政府参考
在不修正法律也不加装监视器的条件下
要节省警力有一个方法
有一句话叫做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现在各级学校都喜欢叫学生去做志工
那就招募那些志工到违停热点去
见一台违规照一台违规
利用民众检举的方式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赋予民众检举权向警察机关检举举发
跟用监视器所要达到的效果一样!!
还不用另外动用预算!!
大家认为这是不是100分der想法呢!!
作者: l23l23 (喔)   2015-05-02 15:15:00
学生最有正义感 加上给他们正义Der光环 柯市长上吧!!!!
作者: amovie ( )   2015-05-02 15:17:00
使用第7条之1 早就提到烂了尤其是违停热区有人检举九千次 1999也有许多人打去检举但就有没穿裤子的法律专家说 监视器抓违停绝对不可行是不是法学专家 不喜欢穿裤子
作者: lhsieh (不要问)   2015-05-02 16:02:00
0分,柯从没想过其他方案,就是要监视器所以柯究竟是要解决问题还是要监视器,你要先分清楚至于见过那么多人不记得的有没包括监视器业者我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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