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eat992001 (小樽)》之铭言:
: 劳动节前夕 立院初审通过劳工周休二日
: 〔记者黄邦平/台北报导〕“明天是劳动节,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修正劳基法,每周工时缩减为40小时(可周休二日),自明年1月1日实施,雇主不得因此减少工资,出勤纪录要保存5年,且劳工为照顾家庭可在1小时范围内弹性上下班。”案仍待立法院二、三读。
: 由于行政院上周才通过相关修法草案,最快明天会在立法院院会中付委,卫环委员会却排定抢先在今天续审立委版的缩短工时修法草案,民进党要求先完成初审,多数国民党立委主张先等政院版并案再审,立委赖振昌也声明台联立场支持先审,朝野立委一度爆发口角。
: 民进党召集委员赵天麟等人认为,朝野都一致支持缩短工时为单周40小时,且能在劳动节前夕也是送给全国劳工一份大礼。国民党王育敏等人认为,政院版中还有配套条款,可以周全保障劳工补休等权利,不如再等一下,明天在劳动节当天付委也不错。
: 江惠贞建议折衷,可先逐条审查后,抽出政院版条文迳付二读或朝野协商。林淑芬反讽说,缩短工时国民党同意,民进党排了议程,台联也不反对,说得白一点,“有稻大家割”,程序不是问题,审查也不是问题,委员会只是过水一下,就把门打开,让劳工高兴一下。
: 最后卫环委员会初审通过劳基法第30条工时相关条文修正草案,除了每周工时40小时,另要求劳工出勤记录应逐日记载至“分钟”,且劳工申请出勤纪录副本或影本时,雇主不得拒绝;此外,雇主可视劳工照顾家庭成员需要,不变更每天正常工时下,允许劳工在1小时范围内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
: 自由时报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02466
政府根本就是随便乎烂一个规则,然后搪塞人民而已,
让人民以为政府有在做事情,制造政府站在劳工这一边的假象。
不是每个行业的工作性质都适合这样的规定,
然后强行要套用在全台湾的所有行业劳工身上。
政府如果有用心思在这上面,真的要解决问题的话,
应该按照每个行业的工作性质,订定出每个行业的各别规则,
一个规则就想让劳工闭嘴,受惠的依然不是全台湾所有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