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的目的要解决问题,但看到现在为止,除了吕律师有提“修法”之外,其它的法
律学者只有“不行”这两个字。好,不行之后,“问题解决了吗?”
身为专业法律学者,应该要提供有建树的想法。尤其是具有“媒体语言权”的人,没错
,像这类的施政,可能会有人权上的争议,但解决这种争议的,不就是法律专家的责任
吗?柯文哲可以不懂,乡民网友可以不懂,但你们这么懂,提个解决方案来听听呀!
随便举例:像此种状况,就请警察统计,最常违规的地点,跟常发生车祸的地点比对,
两者均高,代表违规可能会造成车祸,以数据分析,一个月达多少次违规就设监视器,
并加注警语。当然也可以用全市最高违规地点排序,前十名采用监视器抓违规。而接触
这些资料的人员,必需保密,泄密需负刑责,此外未违规车辆的照片记录需于指定日期
内去除。而违规车辆可以有一个入口网站作申诉之外。上述所有跟数字有关的,市政府
提出,由议会决议,看是要百件还是千件,十日还是三十日等。每半年检讨一次,重新
调整。
上述只是随便想想的解决方式,还有更多细节要讨论,但这就不是乡民的责任了,请有
“媒体话言权”的法律专案,还有领国家钱领到死的法官,及市政府法律相关人员,好
好去研究吧!
那个德国人,是没有“制衡”的力量限制他,想想当时德国人民望治心切,结果或许有
部分人针对他的一连串施政修法,作了“不行”的描述,但却“没有解决问题”,人民
支持之下,就会愈走愈偏。及早提出“建言”而不是只“批评”,才会让人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