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前县长李朝卿涉“回扣案”遭求刑30年:检察官让我伤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30/500054.htm
2015年04月30日 08:39
ETTODAY东森新闻云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前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案29日深夜11时25分在南投地院终结辩论,李朝钦与其妻舅简瑞祺
被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求处30年有期徒刑、外加褫夺公权10年。在听闻检察官论告后
,李朝卿表示,“原来要害人很简单”,要求审判长给他3分钟发表言论,还说“这3分钟
关系未来30年”。全案将在8月31日下午宣判。
李朝卿等人是在102年3月遭南投地方法院起诉,全案经过2年多的审理后,于29日宣告辩
论终结。根据南投检方调查,李朝卿涉嫌从97年起,透过妻舅简瑞祺与吴仲琪、许朝呈等
承包商,以“限制性招标”手段让特定包商得标后,再从中收取1成至1.5成的回扣,不法
所得超过3000万台币。
李朝卿与简瑞祺在29日的言词辩论中,否认纵容县府官员勾结包商,以及收回扣等事,在
得知被求处30年重刑后,更表示“不能接受”。他要求审判长给他3分钟发言,控诉检察
官只听信片面之词,自己根本就没有插手工程,还说同仁的不法行为让他痛心,检察官则
让他伤心,希望法官能还他清白。
检方在29日除对李朝卿、简瑞祺求处30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外,还对前县府顾问陈国进
求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约雇人员石壁荣也被求刑6年,褫夺公权5年。此外,由于县府
前工务处长曾仁隆、黄荣德、秘书张志谊、工务处技士李中诚等4人坦承收贿,被检方转
为污点证人,最终被求处2年徒刑、5年缓刑、褫夺公权10年。全案将在8月31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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