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铭言:
: 话题一直Loop 连测速照相也loop
: 那请大家也顺便再回顾一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8/34400582/
: 为遏阻北市违规停车,台北市长郝龙斌昨突发奇想,拟以监视器直接录影开罚,不再像目前
: 须有警员或交通助理员到场拍照才罚;此措施若实施将开全国首例,北市马路上用来犯罪侦
: 防的1.3万支监视器恐成开罚工具。学者批动员上万警力监控监视器,劳民伤财;民众骂市
: 府抢钱,北市议员轰“市府脑残”,质疑侵犯市民隐私权,无异是警察城市。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9178
: 市议员简余晏指出,议会两年前审议她提出的“台北市监视录影系统设置管理自治条例”时
: ,警察局长黄升勇曾承诺,监视器只作为治安、车祸处理等使用,“不会用来取缔交通违规
: ”,且依法监视录影画面只能用来取缔“违法”,不能用来取缔“行政违规”,这是宪法层
: 次的人权问题,市府不能滥权违法。
今天的新闻
柯P推监视器抓违停 简余晏:会在社会公义、基本人权找平衡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2797
推行监视器管理自治条例的观传局长简余晏态度大转弯,表示她身为幕僚,只能给首长意
见,无法逾越职权,“我相信整个柯市府团队会在社会公义、基本人权间找到平衡点。”
2008年提出台北市监视系统管理自治条例的简余晏,态度则一反先前当市议员时反对用监
视器抓违停态度,表示会基于幕僚权责,给予相关首长意见,“我们坚持的民主价值、基
本人权是不会更改的。”不断强调她与柯文哲对基本人权的认知与想法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