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其实我个人是非常反对台湾这种用照相抓违规的做法。
因为以无罪推定原则,交通违规跟任何违法的事情一样,
应有充分证据,能证明嫌犯身分,跟其所犯下之事实.
问题是现在照相取缔是抓车不抓人,这问题才是现行法律下最大的问题.
以前没这问题因为有罪推定,所以被告要举证无罪.
现在改了,问题是举证责任依旧没变.
其实我的重点在于,依现在台湾的游戏规则底下.
有那个比较专业的人能告诉我柯P在违规热点设监视器跟
现行装违规照相机的差别在那?
先排除临停来说.假设这些监示器只拍的到热点,其他拍不到.
我的逻辑告诉我说,照相机跟监示器的差别只在于一个是连续拍摄,一个不是.
我能理解如果单纯以现行的监视器抓违规会有隐私的问题.
但是当这些会被拍的绝大部分都是会有违规的话,那还有什么隐私好说?
当然用相机或热点监视器一定偶尔还是会有少部分不是违规的入镜.
可是这样在台湾的游戏规则底下有什么不可以的?
另外现在有些人说台湾法理上监示器是为国安和紧急危难或促进公共利益而设置利用,人民才会容忍.
那谁来告诉我取缔违规算不算促进公共利益?
我大概懂钱法官了逻辑在于要保护人民的隐私...
只不过现在以照相取缔违规的问题在他的逻辑下依然存在,那这样还有什么好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