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停惹议 柯P:怎不去讲高速公

楼主: nightwind209 (夜风)   2015-04-29 19:17:16
※ 引述《birderent ()》之铭言:
: 我试说明其中的不同:
: 1.基隆这一案是因为先产生违法的事实,事后以监视器寻找违法者,换言之,
: 这是争对发生违法事件后,所作搜证行为。
: 2.柯p的热点监视器是:尚未有违法的事实,所做的监视行为。是一种通案的
: 性质,使行经该处的驾驶人之隐私权受到侵害。
看到这一长串的文章与回复中有人提到
作者: berryc (so)   2015-04-29 19:19:00
现在就是不行啊,非刑事案件不能从监视器里抓人违规原来乱丢垃圾是重大刑事案件
作者: w76530   2015-04-29 19:20:00
现在就法律人自由心证就行啦,说你可以你才可以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29 19:28:00
所以用监视器抓人乱丢垃圾到底合不合法呀?
作者: wgst88w (清楚明“熙”)   2015-04-29 19:36:00
那这招呢?有适法性了吧! http://ppt.cc/nHMJ还能让失业者多份工作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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