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监视器 台大学者:法

楼主: nicolaschen2 (ii)   2015-04-29 16:14:13
※ 引述《Aenyie (键盘小妹)》之铭言:
: 问题其实没有很复杂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可以讨论成这样
: 今天的问题很简单 同样没有法律授权的事情还硬干
: 我们会不会因为身份不同 就给这些人不同的评价?
: 当方仰宁无视宪法的时候 我们戏称他是超越宪法的男人
: 当蔡正元瞎掰车上有警察撞人是阻却违法事由的时候
: 我们戏称他是超越刑法的男人
: 柯P 这个号称白色力量 拿到了80万票的高人气市长
: 在不顾众多专家学者的建议情况下
: 坚持要违反行政法及宪法上比例原则的时候
: 我们该说他是什么??
: 柯P vs 国民党
: 今晚你选哪一道??
: 话说 选前不是都说市政可以拿来i-voting吗?
: 这件事情既然起争议 干脆来i-voting好了 呵呵
: ※ 引述《hichcock (快乐一整年 ^^~~~)》之铭言:
: : 简单一个问题
: : 今天大台北地区违规临停的问题这么严重
: : 有一个市长愿意把这问题处理掉
: : 可能他想的方法会造成很多人反对
: : (没有方法会是全部人都赞同的, 因为很多都是那些会违规的)
: : 那么除了他想的那个 "烂方法" 之外
: : 有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吗?? 还是让违规临停继续下去??
: : 如果有人能提出更适合的方式, 但是柯P 不采用
: : 那这个人才不符我们的期待吧
认为用监视器没有侵犯隐私,是不是漏看了大法官说的定义?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15:00
那很好阿 全拆了 热点巡逻的那些 里长家 贵族家顺便
作者: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5-04-29 16:15:00
说公共区域没有隐私可言的 我等下拿手机对着你不停拍可不要生气叫警察阿?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15:00
顺便把车牌也拆一拆啦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6:15:00
楼上有针对性的就违法噜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6:15:00
喔 所以违停的监视器是对着人不停拍的?
作者: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5-04-29 16:16:00
还有那些说"没犯法为什么怕被拍"的 你也没犯法 应该不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16:00
阿 还有学校的 邮局的 也顺便好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6:16:00
我以为监视违停的看的是停车位呢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5-04-29 16:16:00
有看没有懂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4-29 16:16:00
2F跳针跳太远了吧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29 16:16:00
台北市现在起码有几十万支摄影机在各公共场所 大厦 社区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7:00
监视器事后找证据跟把监视器录的东西全部都先查不同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29 16:17:00
希望全部拆掉...这样大家才能保有隐私
作者: Aska0910 (蚁天海殇君)   2015-04-29 16:17:00
2F 是对的 说得很正确呀 违法还强行 准备被骂翻吧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6:17:00
某c不要再秀下限了好吗?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29 16:17:00
公共空间哪来的空间隐私?是装在你家吗?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6:17:00
支持全拆 警察办案调屁监视器 是不会派人24小时站岗喔?
作者: qwesd611 (傻哩傻哩)   2015-04-29 16:17:00
监视器从此消失在地球!
作者: voyhanxu   2015-04-29 16:17:00
最无辜的就是摄影师啦! 球场拍到底裤被解雇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忧郁的咖啡)   2015-04-29 16:17:00
柯p是先抛出议题测风向拉 柯粉不用着急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7:00
真的 只要全台湾监视器全拆掉 柯P就完蛋了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6:18:00
就知道就会出现文都没看懂在那喊不然全拆的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18:00
那些法官超有趣的 都忽视了 监视器是吓阻>>财罚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29 16:18:00
其实可以用被动摄影机 就是拍动物那种 现在监视器技术很进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8:00
一直跳针拆监视器的不知道在想啥...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6:18:00
监视器全凭机械力拍摄 无经人为操作 未有人之主观意见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8:00
只要用监视器当证据的处罚都无罪 反柯蛆就反败为胜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9 16:18:00
监视器是吓阻大于裁罚? 那装假的不就好了 但是不能告诉你喔
作者: title2002 (大叔)   2015-04-29 16:18:00
拿手机对着人拍 找警察来也没事~无法提告阿~
作者: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5-04-29 16:19:00
5566那个 你可以发一篇我来看看你的高见如何?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19:00
你才在跳针,人家再说隐私你在说可不可举发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爱)   2015-04-29 16:19:00
这个议题其实两边都有道理,值得好好讨论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4-29 16:19:00
2F这就跳针跳太远了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29 16:19:00
2F不要忘了虽然没隐私权但是有肖像权,你敢拍试试看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19:00
某人大概不知道鸽子钻狗洞 OR 用大砲 拍你是违法的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4-29 16:19:00
一下无限上纲 一下比例原则真的很讨人厌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9:00
可不可以举发当然有关系,事后蒐证用跟24h盯着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9:00
这个议题 本来就是法界人士自己要去探讨的问题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开阔八方无碍)   2015-04-29 16:20:00
2F啊,公共场合拍人摄影真的没违任何法,只是很鲁小而已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0:00
也正因为法界人士无法完全否定柯文哲想法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0:00
国家用公权力24h盯着大众有无违规,跟出事检阅证据两者差别很大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21:00
违法取的的证据 不能当证据 也不能裁罚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1:00
柯文哲才会如此嚣张 希望法界人士加油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开阔八方无碍)   2015-04-29 16:21:00
和什么肖像权隐私权都没啥关系啊..除非你拍人裙下啦..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4-29 16:21:00
理组柯p不意外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1:00
可不可举发跟是否侵犯隐私根本两回事好吗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2:00
可以直接采用监视器举发就授权警察24h看全部的监视器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4-29 16:22:00
整天拿违法来说嘴的 有本事去提出能对症下药的方案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22:00
潮爽彽 大家都解套啦 全力支持反柯P 监视器全拆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2:00
一个理组的柯P 难倒法律专家 真的很有趣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4-29 16:23:00
讲这么多都屁话,这跟国道测速照相有何不同?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4-29 16:23:00
难怪台湾被一堆唸法律的搞的杀人有悔意就免死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3:00
国道测速照相并非24h录影装置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3:00
24小时看监视器又不是看你家,哪来隐私问题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24:00
你就知道现行的 监视器处里办法 根本就是狗屁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4:00
是违反停车格隐私了是吧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4-29 16:24:00
食品乱天加罚的也不痛不痒 出事还有大水库理论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6:24:00
理组柯P 战 文组 根本好戏上场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24:00
好爽 以后家门口可以装监视器偷看妹了反正我怀疑邻居可能乱扔垃圾或吐痰 严重妨碍我的生活感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4-29 16:25:00
要就释宪不然就闭嘴,别再出来秀下限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27:00
释宪要是输了 柯粉来点祭品啊个资法 宪法22条 我觉得释宪结果感觉蛮清楚的啊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28:00
不用阿 光是这一大串 柯P到底违了 三小法 还是不知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4-29 16:29:00
上一次释宪就说了不行,柯有疑问就再去申请释宪啊!台湾什么时候不是法治国家了?柯柯王国吗?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4-29 16:31:00
柯P一句话 开启了 大销单时代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4-29 16:32:00
那我也可以说是你选的烂立委订的交通法规烂是不是
作者: ttykimo (FOX)   2015-04-29 16:33:00
加个警示牌就合法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34:00
释宪稳输的啦 柯粉来点祭品集气阿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4-29 16:36:00
如果照ptt某些乡民心中的法律 全台湾的人应该都死光了通通判死刑就对了啦!
作者: kkk85755 (煞气A老大)   2015-04-29 16:42:00
国道测速只有在违规的时候才启动 高中物理教过吧?
作者: MDCCLXXVI   2015-04-29 16:43:00
人民可以决定车牌以何时何地何种方法揭露?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义 救台湾)   2015-04-29 16:47:00
吵什么吵 公投啦
作者: alamabarry (.............)   2015-04-29 16:49:00
文组就是喜欢在那边解释名词吵来吵去理组直接想个办法改系统写程式就解决了 无聊
作者: Linnsen   2015-04-29 17:21:00
推 看到猴子崩溃就是爽 宅宅考试一堆大砲对你拍 别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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