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从抛出来开始,就一直吵,但没什么交集,大家随便乱吵
接球的人也是乱接、抛球的人也是乱抛
这个话题讨论到很多法律问题,涉及到许许多多的概念
整理如下,有可能漏掉更多应讨论而未讨论的就请见谅
1.用监视器在公开场合拍摄人民的一举一动,到底有没有限制或侵害人民的基本权利?
2.法律有没有允许台北市这么做?
3.台北市打算做的方法究竟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达到一样的目标,而且对人民比较没有
侵害
4.台北市所欲达成的目的(解决交通乱象、减少人力支出)、与人民因此所受之侵害或限制
相比之下,有没有显失均衡?
5.以上这些问题,到底应该是由可能侵害人民权利的台北市说明没有以上疑虑
还是要抛球出来给可能受侵害的人民去谈?
以上其实都是很基础的法律问题,可能只有脑袋装oo的人不顾台北市民福祉去想
我个人的问题是,从去年学运开始,人民不是应该发现台湾至今尚非一个
完全自由民主的国家,因此讨论公投修正、修宪,甚至有正当化国家的谈法
结果太阳花尸骨未寒,就又有人崇尚回头路了,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