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其实在热点设监视器抓违停
: 是个非常完美的案例 - 在维护公民自由(隐私自由)权与公法益的平衡
: 不过在我看来呢这件事也有一个ok的解
: 就是依照sop狂柯p的个性
: 去订一个“台北市违停监视举发办法”
: 然后规定“本市得于每月违停最高之前十名处设置违停举发用专属监视器”
: 并且强调“每个月检讨更换地点并上网公告”“影像不得作为其他举发用”
: “月后影像立即删除”
: “热点路段要设置告示牌 前有违规停车摄影”(感谢dsa3717)
: 最后送交“市议会备查”
: 大概就是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法
我比较好奇 这次如果中央警政署也跳出来跟着喊
比照台北市在全台违规热点全面设立监视器取缔违规
并且由中央统一控管 不知道会不会像之前跟着北市推出的政策一样受到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