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更新】柯打定主意 违停热点就是要用监视

楼主: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4-28 23:37:16
※ 引述《capsspac (上锁的房间)》之铭言:
: apple
: 【更新】柯打定主意 违停热点就是要用监视器取缔
: 2015年04月28日19:03
: (更新:北市交通大队的说法)
: 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在交通会报中提到,希望在台北市违停热点区域,改采用监视器取缔
: 违规停车,不过此举遭许多人批评证据力、适法性都不足,柯文哲今表示,民主国家如果
: 大家看法都一样才是奇怪的事。
: 至于违停的地点及违停的惩罚标准,北市交通大队均表示,一切均在研议中。北市交通大
: 队副大队长叶金顺说,柯市长所指是“运用”监视器取缔违规,避免人力浪费,但取缔的
: 前提是要合法,若违反法令规定根本无法执行,现正研议具体可行的方案,再提报警局及
: 市府后,才可能执行。
: 柯文哲表示,在民主国家,每个人有表达意见的方法,这次他已经打定主意,虽不是全面
: 在使用监视器,但如果违停热点要叫警察去当稻草人,他宁可摆监视器在那里看,因为他
: 个人非常反对,当长官的不把人力当人力用,他也说自己之前很生气,因为违停热点所属
: 的敦南派出所,几乎所有警员24小时在违停热点当稻草人,这是不爱惜部下使用,他宁可
: 改用监视器来看,但柯也说,他不会把全台北市1万4千支监视器都用来开罚单,因为它主
: 要目的还是治安跟交通,所以是依据特殊情形来使用,他也说自己还是蛮务实的。(张博
: 亭、林媛玲/台北报导)
: 发稿时间:16:24
: 更新时间:19:03
: http://goo.gl/kyH0yT
: 5.备注:
: 好冰冰还真是先知,大家都误会他了
: 幸好有柯神医还冰冰一个公道!!
找到一篇2008旧闻(以下附一),
https://www.ptt.cc/bbs/FJU-Leader/M.1199557509.A.1AF.html
证明以监视器抓违规在新北市(北县)可能早已实行,柯P市府并不是第一位,
不过新北市配套是增设“警告牌”来符合比例原则,亦即柯市府要以监视器抓违停,
最好增设“此区监视摄影中,违停告发”以避免争议。
台湾文献上也有类似建议:
<< 交通执法与警察职权行使之探讨 >> 蔡震荣 中央警察大学行政警察学系教授
( http://0rz.tw/nBT5A )
(文中第12页下方)
三、以科技工具为辅助的交通监控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十条“公共场所或路段”的监控所装设的监视器,应装在
明显地方或应告知,以避免侵害无关人民资讯自决权或隐私权。至于,以科技工
具为辅助的“超速照相”,因为在公共道路上已有“速限”的交通标志,此种已
有“警告”之意思表示,无庸再为“超速照相”之警告,属合法。但为求程序之
周全,若于设备前适当地点之警告,仍可使驾驶人遵守速限,达到安全驾驶的目
的,则此种“警告”是可谓合于“比例原则”考量之措施。
27 在德国法实务上,通常会设警告标示,但若没设警告标示而秘密照相所取得之证据,
仍属有效。且若从实际装设情形,有些虽有固定式的设备,但其实有些是没装,有些是新设,因
此,在此虽测速设备前之警告,然却无实质意义。
附一
监视器全天候抓违规 驾驶批抢钱 (2008北县县长 kmt周锡玮)
联合报╱记者卢礼宾/新庄报导】 2008.01.04 03:42 am
最近2个月台北县许多路口出现“数位固定杆”监视摄影系统,全天候录影采证,板桥、
新庄市4个路口从上月17日起开始举发违规,连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打手机,都无所遁形
,一些车主接到罚单都痛批“县政府抢钱、吸血”。
县警局交通队租用民间厂商的“数位固定杆”,以“防制车祸和治安需求”为目的,计画
装设在全县22个重要路口,目前已装设10几多处。
其中新庄市中正路与新泰路口、中正路与新树路口、板桥市文化路二段与文圣街口、县民
大道与馆前西路口,已经验收,上月17日开始开单举发,22处路口从2月起全面执行。
监视系统录影采证举发交通违规,除了汽车车主被罚外,最“厉害”之处,
就属机车族影响最大,本来快车道禁行机车,但在台湾特殊
的交通现象里,规定形同具文,骑士很少因为骑到快车道而受罚,但有了监视摄影系统后
,被拍到骑在快车道的机车,一律举发,另外跨越双白线、违规左转等,举凡各种违规都
逃不掉。
最近连不少“警察同仁”也陆续收到罚单,有人是骑机车违规行驶快车道,有人开车未系
安全带,都被拍得一清二楚。
不少车主指出这项新交通违规举发方式,事前没有“预告”,也没有宣导,甚至未比照传
统超速照相机的架设处之前,竖立警告标示牌,而是“默默”录影采证,事后由交通员警
监看录影内容,打印出影像,再开单告发,有车主不满痛批这种告发方式好像在“印钞票
”,简直在吸人民的血汗钱。
警方说,有设置警告牌,可能是车主没注意,例如新庄市中正路与新树路口“数位固定杆
”前100公尺处,2个月前就设置2面警告标示牌。
县警局交通队表示,监视系统是为了减少车祸事故及治安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本来就是应
该的。
员警说,以往曾发生违规告发的照片,车主旁边是情妇,照片寄到车主家,闹出家庭革命
,以后可能更容易发生,值得车主“提高警觉”。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8 23:40:00
要设监视系统 本来就要放警示牌 没警示根本无法开罚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28 23:40:00
现在法律规定就是仪器要固定且公告 而驾驶不在车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4-28 23:44:00
还是有可以两全的作法嘛…吧
作者: mayjan   2015-04-28 23:44:00
这叫做学法的人反而没有一般人的常识
楼主: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4-28 23:45:00
其实本来就有两全之法,只是正反双方太过激动了
作者: mayjan   2015-04-28 23:45:00
难怪这个国家会烂掉 一堆学法的人搞政治搞到烂掉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4-28 23:46:00
这个国家会烂掉是因为有些人超越法律的存在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04-28 23:48:00
不知道柯市长对于他底下观光局长的言论有何看法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9178
作者: MW1220 (老机型)   2015-04-29 00:06:00
这我有印象! 感谢补充资料!还在拿“观光局长”出来救援啊?他比市长大吗?
作者: melancholy07 (雾雨)   2015-04-29 00:10:00
推补充资料
作者: limingche (dddooo)   2015-04-29 00:16:00
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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