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前一篇文章是这样讲的:
最近台大(特别是白色学院)发生多起宿舍内的性骚扰事件。厕所与浴室偷拍、摸同寝室
同学的小鸡鸡等。因为层出不穷,宿民们都不堪其扰。但是学校方面又没有办法加派宿监
巡逻,而同学的守望相助机制也无法发动;此外,事后的惩戒等,因为没有证据而抓不到
人。
我根据这个事实,挟著民怨,上校园建言系统,请学校在宿舍的厕所以及浴室、寝室加装
监视器。而且顾虑到学校经费的短缺,我也只请学校在重点宿舍加装,不过因为白色学院
是高级学生集中的学院,所以例外全面加装监视器。
不料,学校方面竟然回复说,于法无据,无法装监视器。
我真的很火大,法律又没有禁止在这些地方装监视器,况且法律是用来服务人的,怎么可
以说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装,就不装,宿民已经很不舒服了,还用无聊的法律概念让人们更
加不舒服。如果真的要法律规定可以装,才去装监视器,那么就应该修订法律。
我再度建言。不料校方竟然回复说:朕知道了。
真的气死了。我要竞选台大校长,然后在台大各处加装监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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