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5-04-28 15:35:55
※ 引述《TWNotCountry (台湾不是国家名称)》之铭言:
: 有时候真的有点怀疑酸民婉君朋友们是不是精神分裂??
我反而觉得分裂的人是你才对....
: 立法反制网络霸凌的时候>> 隐私权非常重要,即便是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世界中
不对。
现行法律本来就已经有手段可以处理这些网络上违规了,你另立法条想做什么?
没事要多立法案,他们想偷渡什么东西进去才是真的问题点。
: 柯文哲监视器举发的时候>> 隐私权突然又不重要了
那是公众场所不是私人场所,你在公众场所的车牌资料本就是公开的,谈隐私很怪。
顶多就是谈取证方法有法律问题。
但如果违规停车不能用监视器为证据,那么其它违规行为为什么就可以?
你把二者混为一谈才叫分裂吧!
作者: springleaf1 (懶貓)   2015-04-28 15:37:00
推疯法分析
作者: koreapig5566 (大声陈平伟)   2015-04-28 15:37:00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28 15:37:00
如果是吵名目问题(非检举违规的监视器不可用来检举违规),那应该只要修法可设置检举专用不就得了?
作者: shonbn   2015-04-28 15:38:00
修法当然好啊 总不能柯p提出大家鼓掌通过吧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5:38:00
你的问题之前都讨论过了啦 柯粉真的很鲁耶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4-28 15:39:00
其实这边的隐私主要就是监视器影像的部分所以才会混在一起这样
作者: amovie ( )   2015-04-28 15:40:00
其实法界自己要清楚说明 监视器什么时候能用来当证据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8 15:40:00
爬一下文好吗,柯粉狂跳针耶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28 15:40:00
追违规停车专用的监视器不就跟抓闯红灯抓用的一样?
作者: amovie ( )   2015-04-28 15:41:00
像钱法官说的好像监视器当证据都因为个资法失效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28 15:41:00
如果不能单纯从原有监视器移过来用,那就另外设置啊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04-28 15:42:00
其实就是如果要谈隐私,科p有没有实行这次计划,已经可谈
作者: dostey (Dos)   2015-04-28 15:42:00
这么清楚正确的描述,竟还有人看不懂...这恼真不简单!
作者: springleaf1 (懶貓)   2015-04-28 15:42:00
就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做到像棱镜计画那样真的就要注
作者: amovie ( )   2015-04-28 15:42:00
既然监视器内容都有被当成证据的众多判例
作者: CPer (CPer)   2015-04-28 15:42:00
网络不是公开场合吗
作者: springleaf1 (懶貓)   2015-04-28 15:43:00
,但如果会间接造成生命的危害就不可忽视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4-28 15:43:00
警察自然可以找到方法用监视器抓违停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4-28 15:52:00
环保员抓乱丢者,会在定点隐藏式摄隐,这下可以去申诉要大家一起来偷丢吗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04-28 15:54:00
你的问题之前就说过了,你要如何保证这些资料的使用就说了最小损害,你还在分公私领域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5-04-28 16:00:00
应该是在讨论员警是否能主动取得这些资料的问题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5-04-28 16:01:00
请爬文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8 16:02:00
最小损害?那之前被罚的人是什么情况?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5-04-28 16:49:00
不是每个念法律的都怪怪的,但比例还蛮高的
作者: wholmes   2015-04-28 16:49:00
现行法条一样可以处理违停,自打嘴巴喔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5-04-28 16:50:00
会不会是现行法律教育出了问题!? 脑袋有洞的教授太多?
作者: wholmes   2015-04-28 16:55:00
有唸书的被没唸书呛是你们没唸书,好吧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5-04-28 16:57:00
我同学就是本来就怪怪的有点偏激,念了法律后变成加强版!!
作者: wholmes   2015-04-28 17:05:00
所以呢,你去看懂了什么可以反驳什么吗还是只是我感觉的理盲滥情呢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5-04-28 17:11:00
楼上我没有特别在指你耶 怎么上火了?
作者: wholmes   2015-04-28 17:15:00
只准自己笑人,被他人嘲讽就受伤吗所以你到底有没有办法言之有物的反驳你同学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