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AnXD (一笑啊哈哈哈)   2015-04-28 14:59:02
※ 引述《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之铭言:
: ※ 引述《allforyour2 (哭云)》之铭言:
: : 释字603之所以违宪是因为比例原则(手段跟目的不符比例)
: : 为了这一千件而要让二千三百万人严藉隐私权受侵害,不符比例原则。
: : 但今天如果用"隐私权"来当取缔不当的理由,那应该要把行政权提取监视器影像的权力
: : 收归法院,而不是像现在随时都可以使用。
: : 但现在什么都可以使用,却又说"拿来取缔交通违规"就是侵犯隐私?
: http://goo.gl/l65PSb
: 大家觉得整个城市变成一个监视器国家真的是比较好的吗?
: 以中国为例,透过人脸辨识,将来再搭配悠游卡记名,
: 对市民的行踪纪录掌控是你无法想像的。
: “1984”中的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早已在现代实现,
: 而更可怕的是,就像“洞见计画”一样,
: 竟然是人民自己高喊着要放弃自己的自由。
: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叫比例原则,
: 违规停车是犯法吗?
: 是犯罪吗?
: 如果这两个都回答yes的话,那后面也不用讨论了。
: 以前警察是可以每台车每个人都临检的,现在已经不可以了,为什么?
: 因为这样也是对人权的侵害,现在要特定条件才可以临检盘查
: 【合理怀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 【有事实足认其行为已构成危害】。
: 【有事实足认其行为即将发生危害】。
: 再来,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要以对公民权益【最小侵害】的方法为之,
: 而不是只考虑到执行效率!
: 这就是公务机关跟私人企业最大的不同之处,效率本来就不是最优先的价值!
: 所以柯p一开始就错了!
: 公家机关当然也会追求效率,但是不能因为效率跟方便就放弃其他价值!
: 所谓的最小侵害就是,
: 如果有其他更不侵害公民权益的方法,就应该采用,
: 而不是为了那一点效率,而改采有侵害公民权益之虞的方法!
: 这就是法官想说的事情,也就是柯p一开始思考的出发点就错了,效率不是优先!
: 如果现行的取缔方法是可行的,就算比较没效率,
: 也不该改用有侵害人权之虞的方法!
: 接下来放下这些谈谈监视器开单的技术问题,其实在技术上也有困难
:   如果没有搭配特地设计的程式去跑,就算有监视器还是要靠人慢慢看慢慢过滤,
: 其实对人力没有节省到只是把现场人力变成在萤幕前而已。
: 如果真能搭配程式截取的话,
: 才能节省到人力,但是最后的判断还是要透过人力一件一件裁决,
: 因为不可能把开单的权责交给机器去判断。
: 但是这些通常都是指定点的摄影监视画面,很多很长时间的“同一点”的画面。
: 也就是在容易发生交通违规的“定点”上,作长时间的蒐证,
: 现在已普及的超速闯红灯照相也是同一运作方式。
: 但是违规停车的违规现象跟举发显然无法如此运作。
: 如果要用同一方式,那要架设的监视器多到无法想像的程度,
: 最多五六个车位就要装一个镜头。
: 相对于平常是定点-长时间的蒐证,要拍违停需要的是大面积的拍照蒐证,
: 要装这么多镜头去拍摄,就算真的可以作到,成本也太惊人了。
: 还不如就在车位地面装个感应器,感应到停车却没有付钱投币就自动警告,
: 同时通知收费员来开单,这样还比较有可行性。
: 对于违规临停则可以增进拖吊车的效率,
: 拖吊的吓阻作用远大于开单,领车的麻烦大过于罚单的金额。
: 如果目的是希望减少违停,可以回到目标去思考,
: 把整个城市变成完全在当局监视下的警察国家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 如果为了一个次要的目标,却牺牲了更重要的人民权益,
: 并不见得是好事,
: 就好像这几天媒体带风向要管制网络言论也是一样的事情。
: 只是为了违规停车这件小事情,要花天文数字去装监视器,
: 而且可能被拿来作侵犯人民隐私跟自由的使用(柯p也不会当市长超过8年),
: 用这么大的代价来处理停车问题,
: 真的是你我愿意付出的吗?
: 这些行踪资料被有系统收集你真的放心吗?
: 不然为什么之前远通要作的时候大家如此反弹?
: 你相信公家机关不会有人偷卖资料吗?
: 或是被骇客偷取呢?
: 知道你行踪就知道什么时候去府上闯空门。
: 而且这是相对风险成本的问题,如果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善停车问题,
: 为什么要用相对比较危险/可能有道德风险甚至触法疑虑的方式?
: 装这么多镜头要花多少钱有算过吗?
: : 也许该法官是想表示应该减少监视器或提取权归属法院,只是没辨法所以这样提出来?
: : 如果只是单纯交通违规不行,平常随便看可以,那就很没有道理可言了。
: : 现在是法律过不了,自治条例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命令的话都是得撤销。
: : 是故就算台北市议会通过,行政院也是可以撤销的。
: : 不过如果真的通过被撤销,就可以上大法院会议释宪了。
: : 这个时后"比例原则"未必就不能适用,因为单纯在公共场所的录像,可以打击犯罪
: :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规,非不得为手段失衡。
: : 所以要用隐私来提的,要动员修法制衡行政权提取影像的权力,或直接撤掉监视器。
: : 如果隐私不足提,那交通违规就更合理了。
: : 当然我不觉得可以外包,不要拿中国大陆来比,他们又不在意人权。
: : 外包私人公司,没有辨法监督私人使用影像之目的。
: : 真的拿来跟抓猴公司配合,你也没辨法。不是什么都适合新公共管理的那一套。
: : 这样就真的变成空心国了。
: : 现在要监控一个人在外面的行动,有什么难的?狗仔几年前就示范过了。
: : 何况可经过设计:比如经过程式,呈现给执法机关看到的只有牌照到轮胎下地方这范围
: : 而不是全部的图像,原始图像需要更高的保密层级(法院)才能提取。
: : (就一个长方形,高度是车牌到地面,宽度是轮胎在外侧一点)
: : 这样没辨法抓闯红灯或其他的,只能抓违停。
反过来说
今天我开支着我的神A
乖乖找停车位不乱停在红线上
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就不会被监控
没有啥侵犯隐私的问题对不对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00:00
白海豚不会转弯,但摄影机会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8 15:01:00
不对 因为技术上你总会被某一支扫到你在喇妹然后政府会跟你说放心你喇妹的影片我们绝对保密
作者: allforyour2 (哭云)   2015-04-28 15:04:00
以行政程序而言,是不会的。把个资上到法院等级的话而且拍的影像,5分钟一次,在处理过能拍到很少的东西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05:00
有人非法使用你就去告他前一篇跳着说要设置一堆监视器.其实还是只需要两只.头尾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06:00
不可能啦...我们政府都默许替代役自由查车籍机料了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06:00
各一只就好,目的是吓阻违规停车.你停下去是第一台还是中间的 还是最后的 赌看看呀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07:00
头尾...你车子就头尾停两台吗...那第一台前面停脚踏车就好啦....到底在想什么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07:00
你是车主你要赌看看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8 15:08:00
傻傻的 没真人开单的话直接遮车牌就好了 管你设几台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08:00
脚踏车就更好笑.你一出现在画面前面马上出现脚踏车吗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09:00
遮蔽车牌直接请监理人员去再开一张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09:00
老实说,假设只有摄影机ㄧ堆人会赌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8 15:09:00
你阻碍交通的现在侵害靠事后开单 还不如就找人直接拖走
作者: allforyour2 (哭云)   2015-04-28 15:09:00
遮车牌另外算啊,现在定点照相就没有遮车牌的问题?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0:00
目的是吓阻~如果真会严重影响的路段还是采取拖吊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10:00
遮蔽车牌,那是开车时才算啊,停车时前面有东西挡住算吗?
作者: allforyour2 (哭云)   2015-04-28 15:10:00
问题是不能随便拖,什么都拖会违反裁量怠惰。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8 15:10:00
吓阻没用阿 周杰伦开蝙蝠车想停哪就停哪 低底盘超跑违停也不怕你开 所以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1:00
你车子是凭空出现在违规停车区段?不然为啥会幻想车牌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4-28 15:11:00
结果花了一堆钱什么都没解决
作者: allforyour2 (哭云)   2015-04-28 15:12:00
解决大部份啊,全台湾有几个周董?不到10%好吗而且这又扯到另一个台湾现在很烂的法律,定量罚缓。瑞士违规是用"收入的%数"来罚的,有钱人超速罚100万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3:00
show282的说法就好像在监视器前面露脸杀人,然后马上戴头套呛声说你认不出我来一样
作者: allforyour2 (哭云)   2015-04-28 15:13:00
没钱的可能只有1000块,台湾都固定,对有钱人没影响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15:00
要罚钱的影片是不能剪辑过的...你到底懂不懂啊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6:00
原来你还知道要罚钱的影片不能剪辑..你停车停妥下来遮住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16:00
你也不能拿两段影片来证明...法律就是得ㄧ镜到底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17:00
啊 你要拍到红线 还得拍到车牌 摄影机是能摆多高?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7:00
遮住说你拍不到我的车牌咧~~~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5:19:00
然后呢? 红线你有拍到吗? 更别说还有反光漆这招喔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5:19:00
现在连一台烂行车纪录器都可以夜间清楚的拍下了.要多高?你知道反光漆照样会吃罚单吗???更不用说反光漆是针对照相机闪光灯来的.不是监视器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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