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无用”
这就是中华民国政府跟国民党最爱的论述,特别是从台湾人口里讲出来
简单讲,就是不是国家、不能吃葡萄说好酸的台湾专利
基本上,现代国家的出现、运作和交往,现代国际法都是伴随发展而成
你嘴里的“国家”是由习惯国际法定义
台湾想加入的国际组织是依国际条约法建立
入WTO是为了在国际贸易法下运作、参与并使用各种机制
想加入国际民航组织就是为了即时更新变动迅速的民用航空法规
台湾想得到的国家承认,就是能产生法效果的政治行为
很多人觉得国际法没有用,或者法律在国际事务上没有着力点,这绝对不是事实
国家的实力、政治上的现实都是国家间角力的关键,没错
但是这些互动,实际上全部都是根基于国际法
就跟国内法一样,不讨论司法失灵的状态
很多人看到耸动的社会新闻例如郑捷杀人,就会觉得刑法没有用
事实上,不论是刑法、民法、商法还是公法,每天都处理掉大量的争端
但你永远会看到“没有被解决”的事务出现在眼前
国际法也是如此
它的法效有从软法、习惯国际法到强行法(jus cogen)不等的程度
即便是软法,也是有技术性的手段可以逼迫你遵守
例如国际民航法规可以透过修改附件,马上产生你非遵守不可的效果,不然别飞
习惯国际法则是所有国家都会遵守的规范
例如:“条约必须遵守”、公海、领海的意义
而强行法更是其中的硬法
如果听过纽伦堡大审、远东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稍微知道一点相关事件的内容,你就不会得到“国际法是无用”的结论
数百年来,西方国家透过国际法处理掉大量国际间的争端
而亚、非、拉美也试图发展区域视角的国际法规范
如果国际法没有用,美国就不会不敢签罗马规约、不敢签京都议定书
如果国际法没有用,中国就不会大量培养国际法人才
如果国际法没有用,你不会看见日韩、中韩台、中印、泰柬、中越菲
花这么多精力投入在领土与领海问题;
如果法律没有用,你不会看到中共用反分裂法想跟美国的台湾关系法打对台
如果国际法没有用,马英九就不会在六年间可以轻松的急速倾中
把台湾与中国之间在政经上的距离拉得史无前例得靠近
(对,哈佛的国际法学博士,他可是调整国家地位的专家)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4taiwan/posts/1487444588196636
〈最懂国际法理的专家〉
最后,“哪些国家是依国际法法理建立的?”
答曰:“一二战后新生的一百多个国家,全部都是”
国家的成立,第一步就是主观上的表态
也就是透过自决说:“我们要建国、我们有能力与各国交往”
接下来才是各国去审视“你是否符合客观上的四个国家要素”
接下来才是政治因素的问题
“任何政府都只能被承认他自己所主张的部分”──D.P. O'Connell
当事者若未主张其为国家,则其他国际社会成员又何从承认其为国家?
D.P. O'Connell, Formosa and the Chinese Recognition Problem, 50 AM.J.INT'L L. 405,
415 (1956)
同样的,国民党跟中华民国70年来做的是
要嘛你只能按中国的视角学国际法、要不然就是滚出台湾
要不然就是让大多数的人根本不知道国际法的重要,说出
“国际法没有用”
这样台湾人才会乖乖继续被中华民国统治,被绑入“九二共识/一个中国”
然后不知道唯一的解套,就是自决
※ 引述《sexonly (QQQ)》之铭言:
: ※ 引述《blackkeyss (Otter)》之铭言:
: : 本阿鲁刚刚跟朋友聊到独立
: : 他说中华民国已经存在,不需要再独立,需要正名就好
: : 我解释说
: : 1.开罗宣言不是条约,只是公报所以没用
: : 2.旧金山和约没有说要把台澎给谁只说要放弃
: : 3.台北和约中中华民国也承认日本放弃台澎,没有说要给谁,表示台湾地位处于未定
: : 然而这样的状态下中华民国就只是逃到台湾的流亡政府
: : 之后自己就地合法,并且教导当地人几十年中华民国就是你们的国家...
: : 他就说你用的身分证,你用的宪法,要嘛你就都不要用,不要用了又在否定中华民国
: : 请问是我的观点有问题
: : 还是我需要如何开导他呢?
: 需要被开导的是你吧 空有学理 无视现实世界的运作
: 你最大的问题就是高估了国际法和公约的效力
: 法律是需要执法单位贯彻才有意义
: 但是地球上并没有凌驾于国家的存在 国际法或是公约没有所谓的执法单位
: (所谓的国际组织也只是平行间的合作 非上对下的关系)
: 这类东西只有对强国或是攻击方有效
: 强国可以说你违反某某国际法或是某某公约 所以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
: 暴力一点的就是直接出兵攻击 柔和些的则是各种制裁
: 但是弱国不能说根据某某公约或国际法 所以你不能打我 不能制裁我
: 更不可能说 “不好意思 你违反了某某条约或是某某国际法 请你离开”
: 现况就是有个自称“中华民国政府”的组织占据了台澎金马
: 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人 现况就是受“中华民国政府”支配
: 拿“中华民国”护照或身分证 缴税给“中华民国政府” 服从“中华民国政府”法律
: 出事也找“中华民国政府”(你报案不会找什么台湾国警察局吧)
: 虽然备受打压 但是在国际上也是以某种奇怪的方式存在
: 具体来说 各国人来跟这块土地的人往来
: 还是会配合“中华民国政府”的种种政策
: e.g.
: 入境找“中华民国政府”办签证
: 货物进口缴关税给“中华民国政府”
: 厂商找“中华民国政府”办理各种许可
: 金融单位配合“中华民国政府”的各式要求
: 当然如果有人获得了超强的武力 e.g. 跟外星人结盟
: 是可以以这些条约为理由 排除美中的干涉 打爆中华民国
: 可惜现况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