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荀子议兵篇》记载: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
衣三属之甲,
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
置戈其上,冠冑带剑,
赢三日之粮,
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魏武卒宅。”
也就是说,
士兵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内外三层防护服或者就是重甲的别称),
负强弩和五十弩矢,
手执长戟,腰悬铁利剑,
同时携带三天军粮,
半天内连续急行军一百里后还能立即投入激战的士兵,
才可以成为武卒。
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一石为一百二十斤。
汉代一斤大约有258.24克,一石大概为31公斤
十二石之弩拉力达372公斤
1里 = 15引 = 150丈 = 1500尺 = 0.5公里
一百里 = 50公里
当然当时的鉴测是否和现在国军一样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