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论述] 台澎国际法理建国vs日属美占台湾民政府

楼主: frogha1 (Dangelo)   2015-04-26 1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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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论述] 台澎国际法理建国vs日属美占台湾民政府
时间: Sat Apr 25 16:47:30 2015
从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针对台澎法理建国提出论述的那一刻起,我
们就常常在推文回应中看到有人提到“台湾民政府”。
有的人问我们跟台湾民政府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则是因为我们的论述中
有些地方与台湾民政府重叠,所以就直接把我们跟台湾民政府画上等号。
虽然我们认为台湾民政府跟我们的差异极大,应该不至于发生混淆,但
过往推文内容显示确实有这种问题,所以我们今天在此把台湾民政府跟
我们的差异尽可能说清楚。希望之后不会再有人分不清我们跟台湾民政
府,一如邱毅分不清香蕉跟向日葵。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与台湾民政府之间的差别可归纳如下:
┌────┬──────────────┬──────────────┐
│比较项目│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 │ 台 湾 民 政 府 │
├────┼──────────────┼──────────────┤
│前 身│无 │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 │
├────┼──────────────┼──────────────┤
│论述变迁│无 │原主张台澎是美国未合并领地,│
│ │ │倡议者林志升控美败诉后改论述│
├────┼──────────────┼──────────────┤
│行动目标│台澎依国际法法理建立主权国家│台澎回归大日本帝国怀抱 │
├────┼──────────────┼──────────────┤
│目标属性│住民自决建国 │统一,并入不存在的大日本帝国│
├────┼──────────────┼──────────────┤
│台澎主权│日本放弃主权,主权归属未定 │主权属于日本(所谓残余主权)│
├────┼──────────────┼──────────────┤
│台澎现状│ROC依同盟国委托代管   │ROC在美国授意下占领台澎 │
├────┼──────────────┼──────────────┤
│主  张│ROC终止代管、台澎住民自决│美军登台接管台澎赶走ROC,│
│    │建国、ROC移交政务及资财。│之后将台澎移交给日本    │
├────┼──────────────┼──────────────┤
│ROC的│ROC依委托代管台澎合法,但│ROC为流亡政府。美国随时可│
│定 位│将台澎纳入领土僭越代管权限。│以派兵登台要它滚。 │
├────┼──────────────┼──────────────┤
│金马地位│ROC可主张主权的中国领土。│ROC可主张主权的中国领土。│
│    │目前在ROC政府实质占领下。│目前在ROC政府实质占领下。│
├────┼──────────────┼──────────────┤
│金马日后│金马住民依其意愿继续受ROC│继续受ROC统治。     │
│处置方式│统治或依住民自决从中国独立。│              │
├────┼──────────────┼──────────────┤
│ │国际法理论、下(马)关条约、旧│日本相关条约、“万国公法” │
│论 │金山和约、台北和约、开罗宣言│(那其实是 Henry Wheaton 著 │
│ 述 │、波兹坦宣言、条约相关文献、│作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 依 │个国政府文献、台湾关系法、中│Law 的中文翻译,实际上并没有│
│ 据│美共同防御条约、相关国家之建│名为“万国公法”的成文法律)│
│ │交公报、声明、战后国际局势。│、大日本帝国宪法、美军动态。│
├────┼──────────────┼──────────────┤
│  │符合法律逻辑、符合国际法理、│违背法律逻辑、将外国著作的翻│
│论  │符合“让分离领土自决”的战后│译名称“万国公法”高举为不可│
│ 述  │共识、符合相关条约的法律诠释│违抗的绝对真理、违背“让分离│
│ 特 │、符合主导战后局势国家的立场│领土自决”的战后共识、台澎终│
│ 征│与发言、直接否定ROC政府及│将回归日本的剩余主权论让旧金│
│ │PRC政府对台澎的主权主张。│山和约第二条规定形同儿戏。 │
├────┼──────────────┼──────────────┤
│行 │阻止统一阵营于ROC选举中获│请支持者付钱办身分证件、付钱│
│ 动  │胜、传播台澎法理地位真相、强│上培训课程换当官资格、静候美│
│ 方 │化自主建国能力、形成自主建国│军登台赶走ROC后将台澎移交│
│  针│共识、务实实践相关行动。  │给已经不存在的大日本帝国。 │
├────┼──────────────┼──────────────┤
│对于参与│鼓励参与ROC的政治活动,以│主张不参选、不投票。    │
│ROC之│确保其代管措施符合台澎住民的│但其首脑林志升曾担任国大并参│
│政治活动│最佳利益,并防止ROC僭越权│选高雄市长,以最低票落选后还│
│的立场 │限非法处分台澎主权给中国。 │自行宣布当选。       │
├────┼──────────────┼──────────────┤
│从中衍生│ │蔡明法:美国台湾政府,后更名│
│或分裂的│无             │台湾自治政府,再更名台湾政府│
│团体 │ │蔡骐旭: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员会│
├────┼──────────────┼──────────────┤
│ │ │台澎割让区美国国民身分证、 │
│核   │  │台澎割让区护照、台湾身分证、│
│ 发 │无 │台湾政府身分证 │
│ 证 │ │蔡明法组织:台湾人身分证  │
│   件│  │蔡骐旭组织:大日本帝国被占领│
 │ │ │ 区人民身分识别证│
├────┼──────────────┼──────────────┤
│ │现阶段以透过网络进行法理相关│花钱登广告、请名人拍影片利用│
│推   │论述为主。之后计画前往全国各│名声,决裂后继续使用、办说明│
│ 动 │地进行宣讲。 │会画大饼、宣称办证件日后可坐│
│  方 │ │享美日福利以招揽办证、收费办│
 │ 式│ │训练课程编造结业可当官美梦、│
 │ │ │利用台湾人反ROC亲日心理。│
└────┴──────────────┴──────────────┘
注:台湾民政府的论述常有见苗头不对就改说法的情形,若上述说明与大家的
认知有异,可在网络上搜寻其过往论述纪录进行整理归纳。
在看完之后,相信大家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和主张“日属美占”的台湾民政府的共通点,
只有“金马主权属于中国、目前在中华民国实质统治下”,
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一点相同,彼此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在此必须严正指出:
台湾民政府一干人等所提出的论点,无论是“美属领地论”或是“日属
美占论”,全都在要求台澎住民放弃掌控自己的未来。这种自我放弃、
但凭他人左右的态度对于解决台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让台湾有尊
严地站在国际舞台毫无任何帮助。
 
不可讳言,日本的统治手段及在台澎的建设确实比中华民国要优越,所
以可能很多人真的由衷希望自己能成为日本人。
但如果在国际法法理之下台澎住民明明有机会自主建国,让台湾真正成
为台湾人的台湾,为何要期待重回日本统治呢?
退万步言,就算这样的想望在那个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未来实现了,即使
日本人不刻意歧视台湾人,但重新经历那段台湾日本人跟内地日本人因
为“语言、文化水准、出身”而有严重实质地位差异的日子真的是大家
想要的吗?
 
对于台湾民政府论点的支持者,我们理解大家之所以会持这个观点,一
方面是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恐惧,所以希望能为台湾找个“壮爸爸”,
另一方面是对日本有好感,希望有机会能成为日本这个先进国家的国民,
所以会选择支持该组织。但有鉴于该组织的观点本身有严重的瑕疵,且
台湾民政府本身有极大的问题,我们希望大家及早扬弃该组织。因为该
组织的论点不但无助于强化台湾反抗并吞的力量,甚且该组织本身就有
诸多与诈欺无异的行为。
 
我们希望坚决反对台湾与海峡对岸统一,而目前支持台湾民政府的朋友
及早日认清该组织的真面目、建立对台澎法理地位的适当认知,并与我
们一同实现法理建国的目标。
 
◎善意提醒◎
对于支持台湾民政府的朋友,我们想再次严正提醒大家以下几点:
 
1.对于日本依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放弃的领土,旧金山和约签约前后的相关
文献及讨论纪录都很清楚指出日本是放弃主权,其最终处置则有待日后
依国际间的法律行动解决。日本对该条所列领土并无所谓“剩余主权”。
 
2.台湾民政府的首脑就是在 2009 年以前主张“台湾是美国海外领地”的
林志升。倘“台湾民政府”真的是在美国授意下设立的,为何论述会一
变再变?如果“台湾民政府”真的是依据“美国军政府”的指示行动,
林志升在美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为何会败诉?美国政府内部沟通如此差劲?
 
3.“台湾民政府”使用的一切旗帜都是由其成员邓芬慧所设计,既非美国
政府所授意,亦未曾得其同意。对此若有疑义,不妨请台湾民政府公开
美国政府相关批准公文以昭公信。
 
4.“台湾民政府”主张台湾人不应参与中华民国政府体制内的政治活动(
包括投票、参选)。但林志升本人当过任务型国大,也参选过高雄市长
(最低票,但自行宣布当选)。
 
5.“台湾民政府”收高额费用办所谓培训课程,并表示结业后可取得任官
资格云云。但宣称只要花钱上课就能当官的政府,不就是在卖官?大家
愿意让一个会卖官的政府统治吗?
 
6.“台湾民政府”宣传文宣或影片中出现过的知名人物(如:何瑞元、城
仲模)早已因为财务纠纷、人事纠纷而离开。一个财务不清、人事纷争
不休的组织会是美国政府所授意成立的单位吗?对此若有疑义,不妨请
台湾民政府公开其财务报表以昭公信。
 
7.“台湾民政府”一再分裂,且其本身与分裂组织发行证件不遗余力:
 
A.台湾民政府(其前身台湾平民政府筹备处主张“台澎是美国海外领地”)
 曾先后提出四种版本的身分证:
 
1.台澎割让区美国国民身分证(主张“美属领地论”时期):
 http://i.imgur.com/qSCcYNy.jpg(广告)
 http://i.imgur.com/tglZheF.jpg(背面)
 
2.台湾身分证:
 http://i.imgur.com/rkU6GnN.jpg
 
3.台湾政府身分证:(每张新台币 1,000 元)
 http://i.imgur.com/LPRoY4y.png(关防在下)
 
4.台湾政府身分证:
 http://i.imgur.com/FOoHLwc.jpg(关防在上)
 
B.自台湾民政府脱离的蔡明法设立的美国台湾政府/台湾自治政府/
 台湾政府(一直改名不知道在改什么意思的)也提出一款身分证,
 并提供“台湾民政府身分证免费换证”服务,跟台湾民政府抢人头:
 
台湾人身分证(每张新台币 300 元)
 http://i.imgur.com/mgw1zvN.jpg
 
 免费换证服务:
 http://i.imgur.com/R1l5tOE.jpg
 
C.前台湾民政府成员蔡骐旭所设立的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员会也提出一款
 身分证:
 
 大日本帝国被占领区人民身分识别证:
   http://i.imgur.com/p78NlKm.png(正面)
 http://i.imgur.com/P49wLLu.png(反面)
 
希望大家静心思考,一个号称是在美国授意下具有统治台湾权限的组织,
竟一再分裂,论述也一变再变。其主张不但被AIT打脸,诉讼也全部
败诉,发行的证照也变来变去(只有收费标准不变),甚至还有分裂团
体用免费换证抢人......。这样的组织究竟有什么好支持的?
 
如果美国政府真的是这类团体背后的掌控者,真会允许这样胡搞?
如果这个团体的法理论述真的讲得通,又为何会败诉连连?
 
总之,
请别再说我们是台湾民政府了,只有跟邱毅相同水准的人才会犯这错误。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
 (http://ppt.cc/NLa0)
作者: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4-04-25 17:13:00
"个"国政府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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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反对住民自决就不该信了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4-04-25 18:43:00
楼下saveme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4-04-25 18:57:00
清楚!
作者: gyboy74   2014-04-25 20:20:00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4-04-25 20:38:00
推 辛苦了
作者: superpin (superpin)   2014-04-25 21:15:00
解释清楚
作者: bluesky95622 (绯云)   2014-04-25 23:12:00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4-04-25 23:19:00
PROC一直在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决议承认台澎主权归属于它请提供佐证上列事实之网址,谢谢,推用心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鲁叔)   2014-04-25 23:46:00
作者: hgfx123 (泥沼浮花)   2014-04-26 01:05:00
作者: gaddafi (格达费™迎未来 点亮台湾)   2014-04-26 01:16:00
推!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4-04-26 02:41:00
一个是自己做主 一个是从A国殖民改成B国殖民甚至又换C国殖民跳来跳去 哪一个比较好? 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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