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tleman888 ()》之铭言:
: 郎祖筠盼立法“乡民正义并非正义”
: 2015/04/26
: 杨又颖因不堪网络霸凌轻生,指导过杨又颖演戏的郎祖筠说,“杨又颖很可爱,在这个圈
: 子应会有前途,但很可惜……”,警方已调查恶意中伤者身分,希望能遏止网络恶意抹黑
: 歪风,所谓“乡民的正义”根本不是正义,希望能快点立法。艺人郭彦甫也说,相信和这
: 件事情有关的人一定会受到心理谴责,“躲在后面讲几句话,就把一个艺人的努力完全抹
: 煞掉”。
当事人遗书写倒希望找出这个人,但家属不这么做,
并不代表现在法律无法管理。
演艺圈的人讲快点立法快点立法,试问是要立怎样的法?
针对怎么样的行为? 黑函?批评?谩骂?抹黑?恶意中伤?抹煞艺人努力?
怎么定义
处以什么样的罚则?
现行法律真的不足?
: 立委何欣纯说,如果社会共识希望修订管理网络的专法,她个人支持,但最重要的还是民
: 众自我保护意识应该提升,“对网络毁谤要勇敢提告,保护自己权益!”
最重要的还是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应该提升
对网络毁谤要勇敢提告,保护自己权益!
: 学者:IP可追身分
: 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说“在网络上骂人和在马路上骂人,刑责是一样的”,警方
: 可根据IP查到涉犯者,并不需要再修法管理。
同上
: 彰师大辅导咨商系教授郭丽安说,这个事件在社会普遍激起“反霸凌”的氛围,不论立法
: 管理或让媒体、网络自律都是最好的契机。或许在演艺圈这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要去撼
: 动其潜规则不容易,但民众也好、“婉君”也好,更应了解相关法令以及严重性,至少达
: 到警示和收歛的作用。
我实在不懂这句或许在演艺圈这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中,
要去撼动其潜规则不容易是什么意思。
但是在我看来所谓的演艺人员们更需要了解我们的法令以及严重性,
被抹黑、造谣或谩骂造成不愉快时不会采取法律行动;
现行法律所保障的权益也搞不清楚,只会喊话要求立法;
质疑“网络言论的免责权到哪里?这范围又是谁订?”;
不顾虑军营不能随意随意进入,竟然还能够拍照上传FB,
再来问一句有这么严重吗?
这些个情形究竟是民众更应了解相关法令及严重性,
还是艺人需要多加了解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上的常识。
: ◎记者蔡智铭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26/36515450
最悲哀的是这些艺人随时随地都能让自己无知的言论广为流传,
而我们这些网络族群只能倚靠偶然的天时地利人和,
或是记者们的抄袭才能够让自己的言论看法稍稍让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