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害冤狱 大法官人选被打脸2015年04月25日
【吴珮如╱台北报导】总统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人选林俊益,遭《苹果》踢爆,
25年前任职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时,未按程序通缉涉嫌强盗杀人的男子黄志成,导致黄男被逮
而羁押,坐了9年冤狱后无罪定谳,获冤赔1693万元,林俊益昨严正声明:“我从未羁押黄
男,也不是我起诉的。”否认造成冤狱。
林俊益强调,当时黄男被共犯指认后传唤不到,认定他有逃亡之虞,才依法通缉黄男,“我
发传票传他已经传不到,就算我拘提会拘得到人吗?”
“根本不适任”
但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回呛:“鬼扯!”林指出,法律及实务都是传拘无著,才会认为被告
有逃亡藏匿之虞,而发布通缉。
另名曾审理黄男冤狱赔偿案的法官痛批:“被提名大法官的人为了官位,扭曲法律,根本不
适任,如果林当时经过正常程序(发拘票),再依法通缉,就不会裁准国赔了。”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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