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药商回扣200万 台东县长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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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5日
【张钦、刘人玮╱连线报导】台东县长黄健庭被控10年前担任立委时,与助理张瑞伯共同
帮药商向退辅会、卫生署(现为卫福部)游说采购特定药品,收回扣200余万元,被依贪
污等罪起诉求刑10年。台北地院历经7年4任法官审理,昨认定黄虽游说收钱但查无贪污犯
行,仅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2人各6月,均得易科罚金16万2千元。
黄健庭昨感慨说:“一直认为自己无罪,虽《商业会计法》仅判6月,但心中仍有失落感
。”他表示,收到判决后会再与律师商量决定是否上诉。
查无贪污犯行
黄健庭被控于2004至2006年间,以立委身分帮美时公司游说退辅会,采购该公司的“飞得
顺”、“雅努麻”药品,还帮美时及羿盛2公司,向医疗机构游说采购药品,并帮派顿制
药游说卫生署将“多肌乐”更名“得舒服锭”,前后共收药商208万元,并制作不实凭证
核销、逃税。
合议庭认为,黄健庭虽帮药商游说并收钱,但游说非立委职权,且查无黄收钱后,有要胁
杯葛或删除预算的行为,检方更未提出证据证明黄的贪污犯行,昨仅依违《商业会计法法
》轻判黄6月徒刑。
备注:
"但游说非立委职权"
那所谓的实质影响力呢?
法律的标准到底是?怎么初一十五不一样啊,又不是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