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议员反监视器抓违停 柯:脑袋装大便

楼主: pujos (lks)   2015-04-25 16:57:19
※ 引述《xyz1981 (永远的反对党!!)》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议员反监视器抓违停 柯:脑袋装大便
: 2015/04/25 34620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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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死守法条者 民反酸市府抢钱
: 【综合报导】为遏阻违规停车,台北市长柯文哲抛出以监视器抓违停构想,但遭议员和里
: 长批评抢钱及违法,柯昨主持交通会报坚持己见,痛骂死守法条者是“脑袋装大便”。市
: 议员昨再批,北市靠1.4万支监视器治市,形同把人民当犯人监看、没人权也侵犯隐私、
: 扰民。有民众支持严抓违停,也有民众批市府有那么缺钱吗?
: 柯文哲上周在交通会报提出盼用监视器抓违停,议员随后指其违反交通部订定的《道路交
: 通管理处罚条例》迳行举发要件。昨柯重提说,有些每月违停次数达1万余次的热点,何
: 不装个监视器取缔,“(有人说)不能用监视器开罚单,哪有什么不可以,没有一个法令
: 说不可以,只有议会说不可以。”
: 柯文哲昨批,法令没说不能用监视器取缔违停,死守法条者“脑袋装大便”。田裕华摄
: 坚称法律是服务人
: 他接着批“法律是服务人,而不是人去服务法律”、“奇怪耶,条文不是人订的吗?条文
: 把它改掉就好”、“如果问我的评语,就是脑袋装大便,脑袋装强力胶”,批死守法条者
: 。现场一片静默。
: 依北市警察局统计,北市共有1万4726支监视器,设置点由14个分局考量治安交通及里民
: 意见,尽量设在路口而非家门口,避免侵犯隐私;功能是维护治安、纾解交通,未含违停
: 举发开单作业。
: 挨批扰民侵犯隐私
: 北市交通局长钟慧谕昨受访说,柯是盼减少人力浪费,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 7之2条规定,动用器材辅助牵涉中央修法,须与中央沟通。北市交通大队解释,该条例明
: 文列举车主不在车上的违规停车,可迳行举发,没列举人在车上的违规临停,而后者为北
: 市最主要的违规样态,若事后用监视器截图开单,须交通部修法授权。
: 里长、议员仍砲声隆隆,中正区幸福里里长苏宏仁说,有些里民家门口就是红线,临停上
: 楼拿东西,被监视器拍到开罚,那就是扰民。民进党籍北市议员许淑华批,市府花人民纳
: 税钱设监视器是维护治安,非监视开罚工具,侵犯民众隐私。
: 个资恐沦诈骗工具
: 台权会执委、台师大公民教育与活动领导系主任林佳范说,此举有违人权和侵犯隐私,例
: 如官方如何保证个资不外泄或被滥用,车牌号码和手机若被骇,恐作为诈骗工具,且政客
: 握有个资,也可用来掌控特定人士,人权何在,须有监督机制。
: 民众杨子雄认为,不违停干嘛怕别人抓。民众李子文说,临停买早餐被监视器拍到也要罚
: ,市府有那么缺钱吗?交通部昨说,现有条例可用仪器取缔违停,驾驶人在车上也“没说
: 不行”,只是警政署执法有前述程序。记者昨未取得警政署回应。
: 北市监视器取缔违停规划
: ●取缔方式
: ◆现况
: .车主在车上,违停红线区,警员当场开单
: .车主不在车上,车停在消防栓旁等红线区,属重大违停,警员通知拖吊并拍照举发;一
: 般红线区则拍照举发
: .车主不在车上,违停红线区,停管处交通助理员可拍照告发
: ◆新制
: .警员在派出所内即时监看街头监视器,发现违停后截图,寄给车主迳行举发
: .不管车主在不在车上,只要临时违停,监视器拍到都能举发
: ●罚则
: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红线违停汽车罚900元,机车罚600元
: ●修法
: 新制将建请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之2条,让监视器迳行举发违停,取
: 得法律授权
: ●时程
: 尚未规划实施时程
: 资料来源:北市交通大队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25/36513866/
: 法律是为柯P服务才对吧
监视器问题在哪里欧
很简单
现行调阅户外监视器
不出事情没有人会调
绝大部分录到的影像永远不会被揭露
但是一但变成抓违停之后
状况大家可以想一想
你的出入,习惯,整个出入
都会有人监视著
或许大部分状况不会怎么样
但是万一呢
这是以公器行长期监控人民之事
跟现有状况根本差十万八千里
好像天天有个痴汉跟
你会很开心吗
作者: sofaly (沙发椅)   2015-04-25 16:58:00
马总统有说过 没违法就不怕监听
作者: shippai   2015-04-25 16:59:00
我挺马总统!
作者: MacOSX10   2015-04-25 17:00:00
万一怎样?多搜证比较不会有冤狱,懂吗?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4-25 17:01:00
我觉得她罚单的钱能拿去多盖几个停车场就行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4-25 17:04:00
你公领域跟私领域要搞清楚
作者: a77942002   2015-04-25 17:04:00
柯P脑袋装大便 检举奖金一张抽10%就好了 违停自有人抓!
作者: hellk (我的热锅溶化了你的冰霜)   2015-04-25 17:04:00
又不是装在你家 装马路耶 这样讲肇逃也不能用监视器抓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4-25 17:05:00
如果监控的是公有道路,那不会有问题,而且行之有年
楼主: pujos (lks)   2015-04-25 17:07:00
现有监控,没有出事没人会去调,也没人会看到,懂?
作者: a77942002   2015-04-25 17:07:00
做好检举系统 公布范例照片 马上全民移动监视器GET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4-25 17:07:00
柯P的想法应该是 既然拿相机去现场拍 跟摄影机拍到的都可以作为罚单的依据 干嘛还要多花人力去现场拍?
楼主: pujos (lks)   2015-04-25 17:08:00
这两件事本质上完全不一样出事情况下等于已有人法益受侵害,调阅是不得不的选择而违停显然尚不足以构成因此侵犯人民隐私的理由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5 17:11:00
有心要做的话可以采用影像辨识的方式去做 下点功夫能解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4-25 17:11:00
例如像google 的技术那样 刻意在影像撷取前把脸部马赛克只留车牌号码 应该做得到吧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5 17:12:00
而且可以成一套系统 我比较好奇的是那个教授说的个资的部分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4-25 17:12:00
平常就是社区监视器的运作方式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5-04-25 17:15:00
韩国之前很有名的例子就是有个男的和小三出游超速被照相大老婆在家收到罚单以后搞到男的工作家庭金钱都丢光...那个男的后来去告政府告赢以后就规定违规照相要把脸遮住
作者: melissatw (有事吗)   2015-04-25 17:28:00
可是行车记录器就可以?你以为被监视,其实反过来想是被保护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5-04-25 17:33:00
柯p都是对的,台大毕业耶,万岁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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