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iWIN发起网络零霸凌
3.完整新闻内文:
根据儿童福利联盟提供的资料显示,台湾10到18岁的儿童少年中,有18%的人表示曾经在
网络上霸凌他人,12%曾遭到霸凌,而遭到网络霸凌的受害者中,有12%曾经出现自残的
念头,显示网络霸凌,已经是台湾社会必须正视的课题。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昨指出,下周二将召开一连串公听会,讨论设立管制网络攻击专法的可
能性。王育敏也与受邀参与的儿福联盟、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现代妇女基金会等九个团体
,发起“反网络霸凌运动”,呼吁社会重视网络霸凌的严重性。
王育敏表示:“网友如果针对特定的某个人连续发文,而且都带有攻击性的字眼,我认为
,就构成实质的网络霸凌。”
王育敏表示,其实在整个网络霸凌的问题上,网络平台的业者要负很大的责任,“像脸书
之前都是以真实姓名来开始一个帐号,但是现在却允许匿名化,这样等于助长了网络霸凌
的歪风。”
王育敏认为,立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平台业者要负起一定责任:“网络业者须要自己先
做出过滤的程序,这样一层层的防火墙才可能有效遏止霸凌发生。”
因为网络霸凌涉及的法律散落在《民法》、《刑法》及《电信法》范畴,王育敏认为,有
必要另立一个专法来规范网络霸凌,甚至要明定霸凌者达到某种程度,就须接受一定的法
律刑责等等细节。
另外,目前国内唯一受政府机关委托的网络内容防护及申诉机构iWIN,昨发起“iWIN080
网络零霸凌”的关怀网串连行动,但iWIN受限于本身为民间单位,无法律强制性,也仅能
以宣导网安资讯方式,希望各网站平台及社群网站等,能响应支持。
对于外界炮轰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不应任凭网络霸凌歪风猖獗,铭传大学广电
系主任陈光毅认为,与其等待不知何时才会通过立法的霸凌相关专法,有法律权责或相关
事业主管机关,应加快成立通报申诉、咨询协调等机构。
政大数位文化行动研究室执行长黄葳威表示,从事网络霸凌防制、研究长达15年,每年都
会收到数千件的网络安全申诉案件;光是昨天上午,涉及网络教导自杀方法的申诉案件,
就接到6件。面临这样随时都在发生的问题,相关单位应拿出更积极态度。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5000355-260102
5.备注: 来了!来了! 只要对某人连续发文就是霸凌就要负一定刑责
还要求网络平台要自我审查,那跟中国有什么两样箝制言论自由
好胆就赶快立法通过,又假掰又恶心的护航财团,真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