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之铭言:
: 最近霸凌吵的沸沸扬扬
: 让一堆人提出网络实名(虽然没人讲的出任何具体方案 配套)
: 假设真的立法实施后
: 去年五都选举时都有所谓的僵尸粉尸灌赞
: 这些粉尸团的去除僵尸之后 还会剩下几个人阿
: 我们还能看的到郭嘉穿越到现代 用FB发文'花瓶就花瓶当什么佛跳墙'吗
: 能够还台湾人一个干净的网络社群平台 不再被团购社团加入推销产品吗
网络实名制如果要推行的话,那就来个立法规定,
"以后电子报的记者都要署实名,不能再用'本报记者'、'采访中心'",如何?
这样搞的话,汪中的朱真楷大概会第一个起来反对,
因为他就没有办法用"本报记者"发一堆乱七八糟骂绿营和柯P的政治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