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乐华夜市撤居民赢了?

楼主: kininan (奇尼)   2015-04-24 14:37:29
※ 引述《spas12 (养熊熊ing)》之铭言:
: 想起去年paper被退稿时作的恶梦
: 被退稿的研究生
: 浑浑噩噩走在街上
: 忽然,一阵风吹来
: 一张传单
: 吹到被退稿的研究生脸上
: 这难道是神喻?
: 被退稿的研究生心想 兹事体大
: 恭敬的拿起传单一看
: 原来不是传单
: 而是张宣传反某夜市的陈情书
: 号召居民在这张陈情书上写上个资,签名盖章
: 然后把这张陈情书到市政府
: 要求市政府宣告夜市违法
: 奇怪的是
: 传单上用力的写着夜市对"某些住户"有多不好
: 却完全没写这传单是谁 或哪个团体发放的
: 没有任何署名 没有连络方式
: 也没说明如何保障个资
: 更让被退稿的研究生不解的是
: 就算想要响应这些"不知名人士"的号召
: 寄送陈情书的邮资还要拿到陈情书的人自己付...
: 而不是发送陈情书的不知名人士先预付...
: 这时
: 被退稿的研究生想起了付投稿刊登费与审稿费的资金压力
: 就吓醒了.....
: 呼~~~原来只是梦...
: 不是神喻~~~~
来个历史发展平衡一下
乐华夜市兴起于1970年代,入口(靠永和路端)旁原本有一家“乐华戏院”
(现已改建为钱柜KTV),夜市因此而得名。最初夜市范围仅限于永平路自永和路口
至保福路一段路口,再转至保福路一段头,大略呈L形。
1980年代,沿着永平路逐步向西沿伸至保平路18巷口。
1998年底台北捷运橘线(中和线)通车后,因距离捷运顶溪站甚近,夜市发展更为快速
,因而沿伸到中山路口,形成现有的规模 by wiki
好了 自行扩张规模延伸到中山路口的附近住宅区 到底算不算违法??
土地使用分区该持续延伸的部份可是列为住宅区
于法于理 近中山路的居民本来就可以抗议持续延伸的夜市
(加上他们抗议的点 他们抓的点是本来就存在 75年-90年建造的集合住宅居多)
合法合理的话 法院为啥判败诉?
拿40年前的营业规模来护航现在营业范围...怎么想都很奇怪
作者: lovelebron24 (2016 Hail LBJ)   2015-04-24 14:38:00
楼下obov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4-24 14:41:00
住宅使用分区会几十年都不变吗?????夜市扩大或延伸有什么好奇怪....逢甲或士林夜市早期也不是像现在范围那么大
楼主: kininan (奇尼)   2015-04-24 14:44:00
于法的话 如果沿伸是商业区的话 不会有啥争议但沿伸到住宅区的话 就一定会吵 师大夜市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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