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匿名靠北 检方:麻烦制造者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宅男女神”杨又颖自杀身亡,遗书透露疑遭网络霸凌而轻生,事发后,不少网友直指
脸书粉丝专页“靠北部落客”,纵容匿名谩骂是元凶。这件事也透露出一个现象,网友一
旦遭网络酸民群起围攻,因对方匿名,根本难以追查,如果衍生法律责任,无从伸张,将
助长网络霸凌气燄,网友只能自求多福。
在网络世界让网友有一吐怨气、又不用负责任的发言平台,检察机关面对部落客衍生的纠
纷,在侦查上,受限于有些网站是国外公司,我国的司法权难以调阅;以脸书为例,基于
经营策略,不对外提供资料,衍生的民刑事任追查,有实际上的难度。
杨又颖轻生遭点名的“靠北”部落客,在司法侦办的案例中,被视为麻烦制造者,有网友
因为在“靠北”遭不实指控、谩骂,因此控告想要追出幕后的诋谤者,但检察官侦办时,
因没有武器,无法向美国调出资料,无法还被害人清白。
事实上,因网络衍生纠纷的样态五花八门,前职棒米迪亚的老板施建新,因Google检索时
,职棒签赌的关键字老是和他的名字一再相随出现,纵获判无罪,总难以切割,因而打官
司要求“被遗忘”,但司法也爱莫能助,法官判决认为,Google仅提供搜寻服务,并非资
料库管理者,无权删内容。
暂不论杨又颖的心理内控层次,因网络而生的“婉君”、“酸民”、“乡民”,在使用部
落客等网络平台时,因匿名之故,看似可肆无忌惮抒发心情,甚至谩骂,但回归道德或自
律的层次,也该想想因果报应, 如果有一天自己也遭网络霸凌,该如何自处?
另外,面对网络发达的后遗症,如衍生侵权行为,或逾越言责的不实诽谤言论时,网络平
台如同犯罪工具,但检警无法查扣,因此爱玩脸书等社群的的网友,应有自求多福的认知
,或设法增加自己的抗压力,在网络世界求生。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p1Rb6n
5.备注:
台湾法律的确有诽谤与公然侮辱罪,但是最大的问题是:
即使那些网络言论真的是诽谤或公然侮辱,但是因为检察官因为外交邦交、国际司法互助
不足、甚至是国外公司不鸟你台湾的检察官,造成这些诽谤或侮辱的言论根本没办法侦办
,那些恶意中伤或发动网络霸凌的人根本不可能受到制裁。
这样的情况也就变成了大家都可以做梦、可以恶意造谣但是却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然后
这样的行为还可以高举言论自由的大旗做包装。
有依据、敢负责的揭露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这叫做言论自由。
无依据、躲在网络后面不用负责的造谣,这叫做犯罪。
言论自由不代表你可以无的放矢且不用负责。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5-04-23 16:27:00唉 屁话制造者
作者:
L0v35 (æ˜¯é›¶ä¸æ˜¯æ)
2015-04-23 16:27:00只有脆弱的玻璃心台湾人才会因网络上的言论告人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无聊)
2015-04-23 16:27:00嗨爪到底是谁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4-23 16:27:00言论自由就是要用来人身攻击der ~~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23 16:28:00你问问4x 在网络上是不是匿名 会不会被告.... 怎么会有人相
作者:
za9865 (☺ ☺ ☺)
2015-04-23 16:28:00匿名靠北/爆卦到底是谁想出的智障发明 滥用聪明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5-04-23 16:28:00我怎么觉得是捡茶官懒惰?
作者:
Flyroach (*飞天蟑螂*)
2015-04-23 16:28:00FB跟PTT不一样啦,PTT最好是不会被告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5-04-23 16:28:00检方起诉但被告获得无罪也有可能背着一辈子罪名.这样可以
作者:
Atwo (A兔)
2015-04-23 16:28:00网络实名制 要推动囉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4-23 16:29:00PTT 法院发函就可以拿资料了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4-23 16:29:00捡到茶也是司法信赖度低落的制造者
作者:
CHISN (..)
2015-04-23 16:29:001.把乡民全当屁不就没霸凌 2.个资保密到家
作者:
hihi29 (无)
2015-04-23 16:29:00竟然用施建新当例子 也太搞笑了吧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4-23 16:29:00
检察官才是他妈的滥诉制造者
作者:
ccl007 (.......)
2015-04-23 16:29:00这里告免钱 不是匿名
作者:
EatMe37 (= ==")
2015-04-23 16:29:00带风向䁖~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5-04-23 16:30:00PTT不算匿名啦,每个ID跟IP都查得到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5-04-23 16:30:00所以你看PTT多棒 根本不是匿名的
作者: Firmamentee (服光掠影) 2015-04-23 16:30:00
备注最后一句话打趴一堆政客
作者:
CHISN (..)
2015-04-23 16:30:00因为这样自杀,实在不值得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4-23 16:30:00喔
作者: rookiecop 2015-04-23 16:30:00
想想因果报应 所有的新闻从业人员也该想清楚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4-23 16:30:00原来在批踢踢骂人会被抓,脸书不会耶!
作者:
kevinkuku (1233211234567)
2015-04-23 16:31:00支持立法。网络发言以实名注册 发言可匿名无妨 注册要实名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4-23 16:31:00把站架在国外就好了 ZZ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5-04-23 16:32:00这是在教大家要毁谤造谣霸凌要用FB不要用PTT喔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23 16:32:00五院+媒体+政客的攻击跟网络酸言酸与哪个比较严重?
作者:
upeo (时雨音高夜难眠)
2015-04-23 16:32:00爽噢 在FB上呛说要__总督府应该会没事
是不是还没向人申请IP查询就先说追查困难来摆脱责任
作者:
EatMe37 (= ==")
2015-04-23 16:32:00想学中国搞网络实名制以利限制言论是吧
作者:
YMSH205 (^^)
2015-04-23 16:32:00结果PTT是最不匿名的XDDDDDDDDDDDDDD
按照检调这种说法,那台湾这边自己爽high改实名有啥
作者:
sionxp ( )
2015-04-23 16:33:00宇昌案由国民党示范不是?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04-23 16:36:00好啊, 以后PTT 实名制, 看谁倒楣
作者:
elle ( )
2015-04-23 16:37:00先把自己名字亮出来吧
作者: taimu (?) 2015-04-23 16:37:00
ptt本来就不算匿名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5-04-23 16:37:00施建新这人问题大囉!!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4-23 16:38:00网站在国内 怎可能调不到IP资料
作者:
bndan (seed)
2015-04-23 16:38:00PTT ID不需实际资料注册(之前有新闻) IP最简单可以用VPN转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5-04-23 16:38:00
实名制可以,但应该先废除刑法上诽谤及公然污辱
PTT我之前就发现一堆跳板 跟版主说了 好像也没用
作者:
bndan (seed)
2015-04-23 16:39:00那你又要如何用IP对到实体人? 更不用讲公用WIFI.要用MAC追?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报告)
2015-04-23 16:39:00实名就实名,来说
作者:
bndan (seed)
2015-04-23 16:40:00免洗的移动设备你要多少MAC 很难 XD?
作者:
bndan (seed)
2015-04-23 16:42:00目前台湾网络只要有心 到哪都是匿名制..(摊手)
作者:
zenuo (坚持到底永不放弃)
2015-04-23 16:46:00查ip查不到?
作者:
bndan (seed)
2015-04-23 16:48:00IP万能XD?我跳1次 你拿没到VPN提供的资料 你会知道我跳哪?我用免洗移动设备/公用WIFI 你用IP想查什么 XD?
作者:
kiv9137 (AgN)
2015-04-23 16:50:00直接跟祖国统一,不需要言论自由最好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23 16:54:00ptt 养到可以在八卦版发文的ip 你要上多久? 你觉得都没有痕蹟查出你是谁吗? 真的不大可能好不好ID
作者: plakea 2015-04-23 16:56:00
匿名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