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匿名靠北 检方:麻烦制造者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宅男女神”杨又颖自杀身亡,遗书透露疑遭网络霸凌而轻生,事发后,不少网友直指
脸书粉丝专页“靠北部落客”,纵容匿名谩骂是元凶。这件事也透露出一个现象,网友一
旦遭网络酸民群起围攻,因对方匿名,根本难以追查,如果衍生法律责任,无从伸张,将
助长网络霸凌气燄,网友只能自求多福。
在网络世界让网友有一吐怨气、又不用负责任的发言平台,检察机关面对部落客衍生的纠
纷,在侦查上,受限于有些网站是国外公司,我国的司法权难以调阅;以脸书为例,基于
经营策略,不对外提供资料,衍生的民刑事任追查,有实际上的难度。
杨又颖轻生遭点名的“靠北”部落客,在司法侦办的案例中,被视为麻烦制造者,有网友
因为在“靠北”遭不实指控、谩骂,因此控告想要追出幕后的诋谤者,但检察官侦办时,
因没有武器,无法向美国调出资料,无法还被害人清白。
事实上,因网络衍生纠纷的样态五花八门,前职棒米迪亚的老板施建新,因Google检索时
,职棒签赌的关键字老是和他的名字一再相随出现,纵获判无罪,总难以切割,因而打官
司要求“被遗忘”,但司法也爱莫能助,法官判决认为,Google仅提供搜寻服务,并非资
料库管理者,无权删内容。
暂不论杨又颖的心理内控层次,因网络而生的“婉君”、“酸民”、“乡民”,在使用部
落客等网络平台时,因匿名之故,看似可肆无忌惮抒发心情,甚至谩骂,但回归道德或自
律的层次,也该想想因果报应, 如果有一天自己也遭网络霸凌,该如何自处?
另外,面对网络发达的后遗症,如衍生侵权行为,或逾越言责的不实诽谤言论时,网络平
台如同犯罪工具,但检警无法查扣,因此爱玩脸书等社群的的网友,应有自求多福的认知
,或设法增加自己的抗压力,在网络世界求生。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p1Rb6n
5.备注:
台湾法律的确有诽谤与公然侮辱罪,但是最大的问题是:
即使那些网络言论真的是诽谤或公然侮辱,但是因为检察官因为外交邦交、国际司法互助
不足、甚至是国外公司不鸟你台湾的检察官,造成这些诽谤或侮辱的言论根本没办法侦办
,那些恶意中伤或发动网络霸凌的人根本不可能受到制裁。
这样的情况也就变成了大家都可以做梦、可以恶意造谣但是却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然后
这样的行为还可以高举言论自由的大旗做包装。
有依据、敢负责的揭露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这叫做言论自由。
无依据、躲在网络后面不用负责的造谣,这叫做犯罪。
言论自由不代表你可以无的放矢且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