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杨又颖自杀 鸡排妹:网络霸凌最佳示范

楼主: skyoun (skyoun)   2015-04-23 10:46:37
如果懒得看法规,请 end
通信保障及监察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44
第 3 条 本法所称通讯如下:
一、利用电信设备发送、储存、传输或接收符号、文字、影像、声音或其
他信息之有线及无线电信。
二、邮件及书信。
三、言论及谈话。
前项所称之通讯,以有事实足认受监察人对其通讯内容有隐私或秘密之合
理期待者为限。
第 3-1条 本法所称通信纪录者,谓电信使用人使用电信服务后,电信系统所产生之
发送方、接收方之电信号码、通信时间、使用长度、位址、服务型态、信
箱或位置资讯等纪录。
本法所称之通讯使用者资料,谓电信使用者姓名或名称、身分证明文件字
号、地址、电信号码及申请各项电信服务所填列之资料。
第11-1条 检察官侦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认通信纪录及通信
使用者资料于本案之侦查有必要性及关连性时,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声
请者外,应以书面声请该管法院核发调取票。声请书之应记载事项,准用
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司法警察官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认有调取通信纪录之
必要时,得依前项规定,报请检察官许可后,向该管法院声请核发调取票

检察官、司法警察官为侦办最轻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强盗、抢夺
、诈欺、恐吓、掳人勒赎,及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
例、惩治走私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而有需
要时,得由检察官依职权或司法警察官向检察官声请同意后,调取通信纪
录,不受前二项之限制。
第一项之急迫原因消灭后,应向法院补行声请调取票。
调取票,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案由。
二、应调取之通信纪录或使用者资料。
三、有效期间,逾期不得执行调取及调取后应将调取票交回之意旨。
第一项、第二项及第四项之声请经法院驳回者,不得声明不服。
核发调取票之程序,不公开之。
有调取第七条之监察对象通信纪录及通讯使用者资料必要者,由综理国家
情报工作机关向电信或邮政事业调取,不受前七项之限制。
※ 引述《VirgilAeneid (维吉尔)》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杨又颖自杀 鸡排妹:网络霸凌最佳示范之一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年04月23日09:02
: 通告艺人杨又颖寻短,目前原因全指向“网络匿名谩骂”,行事作风鲜明的女星鸡排妹
: 郑家纯深有同感,在脸书发文痛批匿名谩骂的歪风。
: 鸡排妹在脸书分享“波痞到底是在干嘛?”照片,并质问:“那些说跟靠北部落客没关系
: 的,看一下这篇、看一下照片吧。如果你今天要指控一个人,做了什么事“影响到你”为
: 何要用匿名投稿?如果是投稿事实、帮助大家看清恶质商家、说谎部落客,为何不敢用
: 真实身份呢?还是说匿名发文方便让大家乱写八卦呢?”
: 随后,郑家纯分享“反鸡排妹粉丝团”说“网络霸凌最佳示范之一”,不过鸡排妹却把
: 这粉丝团中的5万人当作他的固定收视户,因为讨厌你的人会更严肃认真掌握她的
: 一举一动,甚至“每篇鸡排妹新闻都有看”,不过这也让鸡排妹相当想跟“反鸡排妹
: 粉丝团”的版主见面,很好奇见面时会像PO文一样辱骂她?
: 鸡排妹这样的态度也被网友大赞“正面”,还有网友坦言一开始“非常讨厌她”,不过
: 看久了就觉得她相当直率,就开始关注她了;新生代主持人陈沂也在底下回文说“妳是
: 他们的全部,千万不要辜负bitch粉丝们对妳的爱,嘻嘻”。(叶国吏/综合报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3/597576/
: 5.备注:
: 这鸡排的鸡胸肉脂肪太多,我吃不下口,
: 给不挑食不注重健康的人吃吧.
: 马英九:原来哀家的粉丝跟固定收视户有那么多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0.35.59.50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755546.A.832.html
: ※ 编辑: VirgilAeneid (70.35.59.50), 04/23/2015 10:20:10
这样的法令,导致网络上匿名PO的的毁谤、公然侮辱都很难定罪
(以下为设计状况)
酸一下就算了
但是被人骂大街也很难还手,对方骂了就跑,
对方 PO 在PTT,删不掉
对方贴在免洗 FB,删不掉
.....
“网络霸凌”当然也会越来越多囉
之前板上 PO 过、吵过了,现在真实案例 (不好的结果) 上新闻了,不知道会不会修法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4-23 10:48:00
END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5-04-23 10:48:00
你会在路边被松山阿娥骂了之后就嘴回去?你们也真是奇葩,路边神经病骂街你们也要当一回事
作者: staristic (ANSI lover)   2015-04-23 10:49:00
这法要是修,马英九就会是全台最大讼棍
作者: chiaolin (joe)   2015-04-23 10:50:00
少在那边牵拖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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