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车祸,要求国赔的话,驾驶也得部份负担!这是发生在屏东的案例,陈姓男子2011
年骑机车载怀孕的女友,被长约130公分的大坑洞给绊倒,女友成了植物人,法院认定驾
驶得负60%的过失责任,国赔也打了6折,家属不服,将提起上诉。正值青春年华的林姓女
子,2011年,唸大一,跟男友共乘机车,行经屏东县长治乡德新路,被这个长约130公分
、宽60公分的大坑洞给绊倒,造成全身瘫痪,倒是腹中胎儿,紧急剖腹产后,顺利生下来
了,长得活泼可爱。事后,男方不愿负责,林姓女子的母亲也请求国赔,索赔591万元,
却只判赔214万元,理由是林女跟男友,因为酒驾应自行负担60%过失责任。林妈妈:“他
虽然有喝酒,不过如果没有这个洞,撞了轮胎破了,加上重力加速度,我女儿跌很远哩!
不然怎么会摔成这样,她有戴安全帽,不是没戴。”法院认定,县府在解除台风警报后,
却未启动特别巡查,判决国赔。屏东县政府发言人黄建嘉:“这位肇事者他不仅酒驾还超
速,因此造成这样的伤害,屏东县政府也非常不愿意,我们会收到起诉书之后,屏东县政
府会再研议,不排除继续上诉。”为了照顾几乎成了植物人的女儿跟小外孙,林妈妈只能
坚强以对,因为以后的路还很长。林妈妈:“判赔是我女儿的部份194万元,就没有算到
他(孙子),(抚养教养费都没有算到)没有啊!”由于全案还可以上诉,林妈妈在收到判决
书之后,为了下一代的权益,这场官司还有得打。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421/14222360.html
酒驾摔成植物人 国赔打6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