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样好了
宪法规定人民有服兵役之义务
但宪法没说一定要加入“国民革命军”
我们可以修法来搞一个国家两支军队:
男性公民年满18岁,需依兵役法服兵役。可以有以下三种选择:
一支是效忠三民主义革命思想统一中国的国民革命军
一支是以台湾共和国独立为终极目标的军队
名字我想好了,就叫 台湾共和卫队
地表最强部队,替代役,则由内政部主管之。
会不会有违宪问题呢?
OKder!!!!!
我高中当过三民主义小老师!最会曲解文字了!
台湾共和卫队的成立宗旨为:
当国民革命军不再具备保卫中华民国使之不予灭亡之机能时,
台湾共和卫队应担负守护原中华民国领土之人民,使之不被他国侵犯,
延续宪法第一条民有、民治、民享之精神。
不错吧 听起来挺酷的
PS
最重要的是 可以将长期被国民党外省族群把持的武力,分一点给独派
不是统派最爱酸独派想独又不能打?
现在民进党提恢复征军,又酸不敢独
我认为这个办法可以思想上的矛盾
有没有地球上哪个国家两支国军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