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山老鼠最重判10年半徒刑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台北市民进党籍议员高嘉瑜日前出面爆料内湖山老鼠一案,引起
轩然大波。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森林法》修正案,未来窃取、收受、搬运、买卖赃物
者,都将依法处以6个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并科30至300万元罚金。
《森林法》修正案也新增多项条文,未来从事山林保育任务却监守自盗者,和结伙窃取林
木后毁尸灭迹者,以及将山林树木作为加工原料,烧制为木炭者,刑度均从原本6个月至5
年有期徒刑,提高为1年至7年有期徒刑。原本并科卖售赃物所得2至5倍罚金,也加重为5
至10倍。
此外,如果窃取红桧、扁柏、牛樟木等珍贵木种,可再加重二分之一刑罚,最重可判10年
半,并科赃款所得10至20倍罚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93398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