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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
43 分钟前 · 编辑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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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郝五个BOT案权利金 竟不到扁推台北10一个案的三分之一
国民党前台北市议员杨实秋指出,马英九和郝龙斌两任市长任内谈的5个BOT案,市府向企
业收取的权利金加总,竟不到陈水扁市长任内一个台北101案收到权利金的3分之1,让他
这个国民党员感到很可耻。
1997年,前台北市长陈水扁处理北市第一个BOT案,也就是台北101案,收回了将近207亿
元的权利金。
杨实秋接着细数马英九、郝龙斌市长任内5个BOT案,其中市府转运站案中,真正用做转
运站的只有5%,权利金25亿元;台北转运站,真正做转运站的只有9%,91%都是百货商场
、电影院、饭店、套房,权利金19亿多;鸿海三创园区,以停车场为名义盖12楼商场,权
利金10亿;富邦的松山文创园区,权利金13亿元,可分20年付款,而竞标过程中另一个出
15.6亿的企业却出局;而大巨蛋更是零权利金。
杨实秋说,把马郝任内这5个BOT案的权利金相加,不到70亿元,竟然不到阿扁1997年在3
年内拿到的3分之1!
致中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