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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论述] 实践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三大步骤
时间: Sun Apr 19 22:15:32 2015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的建国方案】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是以台澎建国为终极目标,以合乎法律逻辑
之国际法法理论述为基础,并以了解真相.增进知识.形成共识.有效实践
为基本行动方针的台湾自主建国倡议与推动单位:
了解真相:了解台澎国际法法理地位之真相。
增进知识:增加大众对国际法法理、国际运作规则、世界局势、国家治
理、社会发展、经济运作、本土及外国史地等方面的知识。
形成共识:基于对真相的了解及所累积的各项知识,对于台湾自主建国
前后的各项相关议题进行建设性的讨论,并据以达成共识。
有效实践:基于大家所形成的共识,拟定务实的执行方案与目标,并付
诸执行,达成在台湾建立民主自由之主权国家的终极目标。
我们认为,依照国际法法理,中华民国目前与台澎的关系是属于“受委
托代管理者”与“被委托代管之前日本殖民地”的关系,因此,台澎若要依
国际法法理完成建国,主要有三大步骤:
一、中华民国宣布中止代管。
二、台澎住民住民自决建国。
三、代管事务之清算与整理。
以下将针对这三点做简单说明。
一、 中华民国宣布中止代管。
由中华民国总统代表中华民国向台澎住民及国际宣布:
“由于台澎住民已有能力维持一个正常运作的经济与社会环境,并具有自
我防卫的力量,故我政府自即日起终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盟军委托之
代管任务。
我政府并将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揭示之自决原则协助台澎住民
完成住民自决。 ”
当中华民国总统完成这项宣布后,中华民国对台澎的代管身分就正式解
除。台澎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恢复为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时的状态,
即“原殖民国(日本)放弃一切权利的前殖民地”。而台澎住民将在中华民
国宣布中止代管后,透过民主程序成立暂时管理台澎地区的“临时政府”。
这个临时政府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举办具国际法效力的住民自决公投。
不过,要注意的是,在台澎住民完成住民自决程序前,中华民国原有的
机关仍应继续运作,其军队应继续守护台澎地区,且中华民国政府及其官员
不可移转、处分、销毁或隐匿任何原本属于台澎住民的物资或任何当时登记
在中华民国名下但原本属于台澎住民或前殖民政府(日本)的物资、财产。
二、 台澎住民依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自决原则完成住民自决建国。
其实,依照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所形成,并透过联合国宪章明文化
的“解放殖民地”共识,原为日本殖民地的台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本应
和其他殖民地一样,在日本于 1952 年 4 月 28 日生效的旧金山和约放弃
一切权利后,依自决原则决定主权归属。但因为历史及国际政治上的诸多原
因,使得台澎一直被中华民国政府代管,导致一直无法真正完成具国际法意
义的住民自决程序来解决主权问题。
而当中华民国正式宣布中止代管后,在台澎住民授权下成立的“临时政
府”便可举办“具国际法效力的住民自决公投”来决定台澎主权的未来。
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解放殖民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国际
共识,而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国内的法律规范,所以除非前殖民地的居民对于
住民自决公投的进行方式另有其他约定,否则“前殖民地的住民自决公投”
应依循最基本、最单纯的“普通多数决”原则来进行。
因此,台澎住民的住民自决公投绝对不会也不应该依据用于处理中华民
国内政的中华民国公投法来进行。
国际的事,依国际法的方式解决。国内的事,才用国内法的方式解决。
而由于中华民国在前述第一步骤中,除了宣布中止代管外,也会宣布将
协助台澎住民完成住民自决,所以中华民国行政院应编列“协助台澎住民进
行住民自决”的相关预算送中华民国立法院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执行,以
协助台澎住民完成自决。
三、 代管事务之清算与整理。
在台澎住民依据前述第二点的说明依住民自决公投决定建立新国家后,
台澎住民将正式建立其国家政府,并开始进行制宪程序。
中华民国政府应在台澎住民的国家政府成立后,将其名下所有原本属于
台澎住民及前殖民国(日本)的物资、财产(例如在战后被登记为中华民国
国有的日产)移转至新政府名下。
此外,对于中华民国在代管台澎期间所产生或制造的一切法律状态、法
律事实及法律契约,新政府也将依据新制定的宪法精神逐一审核,对其中必
要且合理的部分予以承认,对不合理的部分(例如退休制度)于修改后承认、
不予承认,或恢复原有状态。
在中华民国与新政府完成所有代管事务的清算与整理后,中华民国对台
澎住民的责任将彻底结束,而台澎住民也将拥有一个在国际法法理上不折不
扣的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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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目前,为了跨出第一步:
首先,我们必须协助坚持拒绝统一的阵营在接下来的选举中,取得中华
民国政府的执政权与立法权。藉以阻止企图将台澎与中国统一的阵营执
政,以避免该阵营利用中华民国既有的终统宪政体制,滥用行政与军警
力量,在“依法行政”的掩护之下,将中民国并未拥有的台澎主权当成
向天朝上国降伏归顺的“供品”,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
接着,我们必须透过各种方式(包括运用政府机关的力量)让更多人了
解真实的状况,以降低中华民国过往政治宣传、党国史观及重国轻民愚
忠教育的影响力。
之后,我们必须集结所有了解实际状况的台湾民众的力量,在下一次的
选举中,让愿意促成中华民国终止代管的候选人当选。以借由外部舆论
来支援内部提案,里应外合促成中华民国宣布终止代管的目标实现。
以上,就是“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为国际法法理建国所提出的解
决方案,也是我们之后会不断努力的目标。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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