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bertPujols (The Machine)》之铭言:
: 先不论有人空虚寂寞觉得冷每天喝挂等人捡
: 为什么现在喝挂都要用“捡尸”这个措词
: 若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和“强奸”阿
: 媒体和大众一直用捡尸这个措词好像减少了犯罪的直接印象
: 有没有用“捡尸”来取代“性侵”和“强奸”的八卦?
都没人想过这个问题吗?
女生喝醉了被陌生男子扛走,运气好扛去宾馆一次以后就没事,
运气不好,万一要不是被扛去宾馆而是人口贩运的话呢?
以前好像很多全世界定义都是性奴隶,只有台湾伟大文科教授们认为不是性奴隶的
早年台湾被关押在私娼寮里面也没钱拿的妓女,都说自己是这样被抓去的,
不过司法似乎都不采信
把人绑个几天会有事,绑个几年似乎就没事了,台湾英明的法律系
坦白说不同情啊 会去那边喝到烂醉躺路边自己要承担风险
作者: wangxiv 2015-04-20 15:31:00
金钢狼
男的喝的烂醉倒在路边也是会被强奸还是卖肾 关仇女屁事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什么SHE)
2015-04-20 15:32:00跟仇女有啥关系 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阿不然咧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4-20 15:32:00我就说要把台湾改建成地球知名妓院就没这问题了
作者: lobaka 2015-04-20 15:33:00
同意1F 肥宅喝挂路边被贩运也不会同情 本来就该为自己负责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5-04-20 15:34:00仇你老木 不是说别人仇女就显得自己很中立好ㄇ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4-20 15:35:00被下药的也很多吧 真的要自己小心啦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4-20 15:46:00
扯仇女真的好笑,又不是帮犯罪的讲话,自己要喝本来就要承担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4-20 15:50:00
你怎么不先担心肾脏不见 运一颗肾比整个人容易多了
同意1F 男的喝挂在路边被拔器官我也不同情 和仇女无关
作者: LIN1968 (阿里山) 2015-04-20 16:02:00
还会诅咒别人耶 你也没有多高尚 好笑
作者:
osan (我也喜欢郭雪芙!!!!)
2015-04-20 16:03:00说什么仇女,是你欠仇好吗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4-20 16:07:00没人能逼女人当婊子 , 只有他自己可以
作者:
kning (宅)
2015-04-20 16:23:00不自爱又何必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