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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版“张淳淳教你30万买屋当富豪”的地产女王张淳淳,10年前以姊姊名义买下北市1
户房屋,但张女卖屋时,却隐瞒该屋为凶宅,男子林忠贤和女子连秀茹买下后,再将房屋
以近1400万元价格,转售赖姓男子,赖男事后想将房屋脱手,才惊觉买到凶宅,愤而提告
。台北地检署查出,张女和林、连均隐瞒房屋为凶宅的屋况,日前依诈欺罪将3人起诉。
检方调查,赖姓男子2012年7月间,花费1380万元,向男子林忠贤和女子连秀茹买下北市
松山区的一间房屋,但他2个月后委托房仲卖屋,竟被房仲告知,该屋于2005年间,曾有
人在屋内烧炭自杀身亡,赖男不满林、连没告知,追问两人后,怒控林、连等人涉嫌诈欺
检方查出,该屋是张淳淳于2006年间,花费625万元,以姊姊名义向李姓女子买下,张淳
淳当时虽得知该屋曾有人烧炭自杀,但买屋后才发现,被害人死在屋内,该屋是凶宅,因
而对李女提起民事诉讼求偿,但双方事后和解,撤回告诉。
张淳淳于2011年间,将该屋以1170万元价格,转卖林男和连女,却只透露房屋曾有人烧炭
自杀,但称死者是送医后才身亡,并非死在屋内,该屋并不是凶宅。林、连2人买下房屋
后,隔年将房屋以1380万元卖给赖姓男子,赖男购屋后3个月再委托房仲卖屋,却被房仲
告知,该屋于2005年曾有人在屋内自杀身亡,赖男惊觉买到凶宅,愤而提告。
检察官调阅消防局报案纪录及检方相验卷宗,发现该屋确实曾有人烧炭,因一氧化碳中毒
窒息,死在屋内,根本没送医,该屋确实是凶宅。
检察官开庭时,张淳淳否认隐瞒屋况,但林男出庭坚称,当初若知道该屋是凶宅就不会购
买,并拿出交易时与张淳淳的录音,证明张淳淳当时仅告诉他,该屋曾有人烧炭自杀,但
是送医后才死亡,再加上张淳淳曾向房屋前手提告求偿,事后与前手和解,检察官据此认
定张淳淳明知曾有人在屋内死亡,却隐瞒屋况,涉犯诈欺罪。
至于林男与连女部分,检察官审酌萧姓房仲证称,卖屋期间多次询问林、连2人,2人却从
头到尾都没提及该屋曾有人烧炭自杀,还在屋况标的现况说明书,也否认该屋曾发生凶杀
或自杀致死状况,认定2人与张淳淳都为了顺利将房屋脱手,隐瞒凶宅屋况,今将3人起诉
。至于张淳淳姐姐则因将房屋销售全权委托张淳淳处理、房仲也因不知情,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