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接管大巨蛋 法界︰若败诉赔天价
2015年04月18日 04:10 王玉树、黄琮渊、陈宥臻/台北报导
大巨蛋争议延烧,北市府扬言远雄不改善,不排除全面接管,但宏道法律事务所律师蔡志扬,对强制接管一说抱保守态度。他强调,所谓强制接管要看合不合法,不是官方说了算。以此案来分析,如届时北市府败诉,赔偿就是天价,最终是全体纳税人埋单。
“我的建议是,双方各退一步,坐下来好好协商。”蔡志扬说,以其过去处理过的BOT案来说,很多是因“政府变更”而起,但政府(法人)有其“一致性”,须承担前朝包袱。
像过去他参与云林县府停止林内焚化炉BOT启用案件(前县长苏治芬上台后终止),结果仲裁协会判定县府片面终止合约违约,要赔厂商达荣公司26亿元。如北市府未来强制接管大巨蛋,一旦遭法院判定程序不合法,远雄可主张“所受损害”跟“所知利益”赔偿,那就是天价。
蔡志扬说,目前远雄可能缺失是工期逾期,却未到拆巨蛋程度。他强调,安检认定上,北市府不能事后才采高标准。
所谓安全,是很“科学”的,法院将来会依专业去认定,即便大巨蛋有量体变更设计过大安全疑虑,但市府当初认可的,法官可能不认同北市府事后提高标准说词。
财政部推动促参司长曾国基表示,依《促参法》因业者违约而提前解约,市府可要求业者拆屋还地,但若双方都有责任,可采协议价购方式来处理。至于大巨蛋争议如何解,促参司不愿对个案评论。
前台北市副市长、政大地政系教授张金鹗认为,双方应重新坐下来谈,找出可接受的公正第三方,如工程会或营建署等来审议,讨论出大型建筑体一体适用的处理准则,才是化解争议最好的方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18000363-260102
中国时报
呵呵 到时候还不是拿我们人民的钱赔 伟哉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