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云林19岁恶少 组屁孩帮轮奸少女

楼主: vvus (不囧)   2015-04-18 23:10:21
※ 引述《terrywolf (趴踢DOG)》之铭言:
: 帮个忙
: 有办法修法判法官死刑吗
你知道这种事修法判死刑的话
只会让会犯性侵害的坏人更狠的做坏事吗?
那种事叫做奸杀
不会性侵的人,不管法律轻重都不会性侵
但会性侵的人,他们想到性侵是死,那杀掉被害人
有可能比较不会被抓到,就算被抓到,大不了也是死刑
所以反正都会死,不如奸杀
再来就是比例原则的问题,那太复杂了,你一定不懂
: 为什么看到一堆刑满
: 放出来后再强奸干爽爽
: 然后再进去关完出来
: 强奸干爽爽
: 不然就未成年无敌金钟罩
: 能不能视法官为帮凶
: 判错一个,就一罪一罚
: 关到死算了
: 操!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4-18 23:11:00
听过这个论点 推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5-04-18 23:11:00
终于有正确的观念出现了 唯一刑度的后果就是更惨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5-04-18 23:11:00
废死好棒棒
作者: Rondo5566 (达拉斯朗多)   2015-04-18 23:11:00
让受害者生不如死就比较好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4-18 23:11:00
这不是某印度人的说词吗..
作者: qq12555 (qq)   2015-04-18 23:11:00
其实蛮有道理的 不过垃圾还是该死
作者: sy031653 (最爱棒球)   2015-04-18 23:11:00
建议宫刑或鞭刑取代死刑,让罪犯生不如死!!
作者: squall0963 (新警察)   2015-04-18 23:12:00
印度?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5-04-18 23:12:00
马上又钓到两个不懂的人啦 这跟废死没关系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4-18 23:12:00
不管做什么人权团体都不会满意 除非受害者是他们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4-18 23:12:00
所以 只能请以结扎取代扑杀~
作者: francis1n (AG)   2015-04-18 23:12:00
第一次听到这个观点,相当有趣,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4-18 23:13:00
之前某个印度强奸犯上媒体就是这样说的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5-04-18 23:13:00
那只是他想嘴泡吧
作者: jupei (沛)   2015-04-18 23:13:00
那可以先让这几个死吗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4-18 23:14:00
这不是很基本的常识吗 跟废死没关系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4-18 23:14:00
所以确实也是他的说词压(茶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饱)   2015-04-18 23:15:00
觉得鞭刑不错,只是台湾法官…
作者: DL3   2015-04-18 23:15:00
跟印度强奸犯讲的差不多 反正处死他就是逼强奸犯更狠
作者: AROD99 (a肉gogo)   2015-04-18 23:16:00
这种的 当今法律没三晓用!!只有想办法弹掉他最快
作者: DL3   2015-04-18 23:16:00
然后呢?公权力为了坏人的狠话要龟缩
作者: max1121 (呼呼呼)   2015-04-18 23:17:00
每次有重大强奸案都会看到有人出来解释不知是新警察还是?
作者: DL3   2015-04-18 23:17:00
难怪一堆人被抓后放狠话出来一定要给谁死
作者: tboy120 (tboy)   2015-04-18 23:18:00
把以牙还牙 写进刑法不就得了
作者: max1121 (呼呼呼)   2015-04-18 23:18:00
真的不会去思考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5-04-18 23:19:00
那就死刑 凌迟 斩首之类的 依犯罪程度高低来处理
作者: tboy120 (tboy)   2015-04-18 23:19:00
把加害手段还给加害人 这么简单的方法就可以对付了
作者: DL3   2015-04-18 23:19:00
而且前提你都默认框框了 会强奸的不管有没有死刑都会强奸怎么不反思 有可能因为害怕死刑本来会强奸的就不敢强奸了?
作者: tboy120 (tboy)   2015-04-18 23:20:00
只是反对的会说那是汉摩拉比法 不能用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18 23:20:00
强奸判到死刑.......有先进国家采用吗??
作者: tboy120 (tboy)   2015-04-18 23:21:00
难道汉摩拉比人 每天吃喝拉撒睡 现代人就不用?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5-04-18 23:21:00
还有劳改营也不错
作者: DL3   2015-04-18 23:22:00
因为所谓的先进国家都被人权两字绑架了 看看芬兰几十个那位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18 23:22:00
立法委员不是人民选出来的吗?
作者: AROD99 (a肉gogo)   2015-04-18 23:22:00
如果开放持有枪枝合法化 搞不好会好一点喔!!~~>"<
作者: DL3   2015-04-18 23:23:00
强奸犯因死刑不敢强奸 和强奸犯因极刑而心狠杀人 都是可能的结果法律为矫情贴近人权全往其中一边走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18 23:24:00
统计性侵案一年大概上万笔 都判死...台湾要出名了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18 23:26:00
反正立法委员人民选的,如果(大部分)人民希望改自然会过
作者: DL3   2015-04-18 23:26:00
不用多像伊朗一样一天杀二十几个死刑犯 杀个几天看看成效吧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18 23:26:00
光一年强奸犯要杀上万人....有些人先想想吧 喊爽的
作者: barry1027gg (Liukoo Pig)   2015-04-18 23:27:00
这样好像也怪怪的 难到要判的更轻吗 不要提矫正教育有用了
作者: DL3   2015-04-18 23:27:00
说实话强奸犯一年杀十万个我都不会有感 该死的人去死不对吗?
作者: finland0525 (彰化周渝民)   2015-04-18 23:28:00
设性交易区,让大部分人有地方去会比较根除吧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18 23:28:00
假设唯一死刑一半一半 五万人怕死不强奸 五万人奸杀
作者: finland0525 (彰化周渝民)   2015-04-18 23:29:00
人性不是法律那么好掌握的
作者: DL3   2015-04-18 23:29:00
杀个一万人不可能只是为了贴近矫情的国际人权 不然为何不可?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4-18 23:29:00
有好过现在?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18 23:29:00
身体法益VS生命法益 先搞懂吧 还好正常人没跟某ID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04-18 23:29:00
确实是如此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18 23:30:00
一样疯......
作者: DL3   2015-04-18 23:30:00
继续讲法益吧 法官就是你们所谓的正常人 恐龙判决也是因为事关己 还好人性不会像某ID一样被法理磨灭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4-18 23:30:00
唯一死刑不错阿~一堆象牙塔里的理论
作者: DL3   2015-04-18 23:32:00
修法的有几个人会有切身之痛?每个都是理来理去 等到自己碰到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4-18 23:32:00
男强奸犯就让他被甲甲强奸 女强奸犯就...找宅宅干爆她?
作者: DL3   2015-04-18 23:34:00
现实社会就是一堆恐龙判决被民众唾弃 请问法官懂不懂法益啊?
作者: chouyuu (chouyuu)   2015-04-18 23:35:00
判鸡鸡剁掉之刑不就好了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4-18 23:36:00
理论理论理论~那些恐龙法官脑袋里也都只装理论 ㄏㄏ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5-04-18 23:36:00
= = 似是而非
作者: rey123123 (小肥羊)   2015-04-18 23:37:00
理性上,法律是保护人们而不是报复坏人的工具
作者: DL3   2015-04-18 23:37:00
就是印度强奸犯嘴里那套强奸真理啊 连印度都知道要禁播了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5-04-18 23:38:00
滑坡谬误不太复杂 你应该会懂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4-18 23:38:00
似是而非还有人推 ㄎㄎ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4-18 23:40:00
这让我想起之前印度乡民虐杀强暴犯嫌犯 结果是场乌龙
作者: poseysugar (葵)   2015-04-18 23:43:00
印度那个不一样,印度被害者是被强奸致死才要死刑,是那个强奸犯没搞懂,以为是强奸被判死刑才会说那种话。
作者: miaoqq   2015-04-18 23:46:00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18 23:49:00
你用佛心来的回鞭刑议题还好意思叫人家买法绪不过你要去战一下上面有某几个ID不知道跳什么得也不错啦
作者: tomshiou (( ̄︶ ̄))   2015-04-18 23:52:00
那杀人也不要判死刑 这样都没人会杀人
作者: thigefe (米麸)   2015-04-18 23:52:00
就化学去势阿
作者: fakeiori (可乐)   2015-04-18 23:54:00
这本来就是正确的立法原则,竟然一堆人不懂还在嘘...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4-18 23:55:00
O'____'O
作者: saucy (Elevator)   2015-04-18 23:57:00
乡民有时候神逻辑 应该听不懂这篇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5-04-18 23:59:00
乡民们没有法学素养,什么都要无脑死刑,听不懂的~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5-04-19 00:00:00
推 这篇 但鞭刑真的可以考虑 很多问题是死刑不能解决活着受苦的惩罚更有威吓力
作者: smilemiz (smilemiz)   2015-04-19 00:06:00
把犯人直系三等血亲一并处决就好啦!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4-19 00:06:00
不 我觉得该死的 还是要给他死 只是不是因为情绪上报复而是为了保护无辜的人们以及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应该是因着现有的法治缺陷而去改善 而不是用情绪咒骂
作者: zhuazhua (喔喔喔喔喔喔喔)   2015-04-19 00:32:00
原文是说修法判误判的法官死刑耶 怎么大家都在讨论判强奸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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